专利过期别慌!USPTO“救命”规则曝光:延迟缴费轻松复活你的知识产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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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故意”延迟缴费?

根据美国专利法第37 CFR 1.378(a)条款,如果专利已经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而失效,USPTO可以接受延迟缴费,前提是证明延迟是“非故意的”(unintentional)。一旦USPTO接受了缴费,专利将被视为从未失效。

简单来说,这就像给专利一个“复活卡”:只要不是故意拖延,权利人就能补交费用,避免一切白费。但这不是无限期的宽容,证明“非故意”至关重要。

请求书需要准备什么?

恢复权利请求书必须严格遵守37 CFR 1.378(b)的要求,包括:

  • 按照§1.20(e)-(g)标准缴纳补缴遗漏的年费
  • 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依据§1.17(m)支付额外的手续费
  • 提交明确延迟是非故意的声明。如USPTO对声明有疑问,可能会要求补充更多信息,比如详细解释延迟的原因。

每笔延迟缴费都需要单独提出权利恢复请求和及提交非故意声明。如果延迟超过两年,USPTO会要求更详细的说明,以确认整个期间都符合“非故意”标准。

请求书签名和提交细节

请愿书的签名必须符合美国专利法第§1.33(b)的规定,2012年9月16日(含)之后的专利申请,需由注册专利代理人/律师、未备案但有资格的代理人,或申请人本人签署。如果是公司(juristic entity),必须由专利代理人签署。

如果恢复权利请求被拒,怎么办?

根据37 CFR 1.378(d),如果USPTO拒绝了恢复权利请求,权利人可自决定发出后起2个月内(或指定期限内)提交复议请求。如果最终还是不被接受,USPTO会退还已缴纳的年费。

“非故意”的判断标准

这条规则源自35 U.S.C. 41(c)(1):宽限期是6个月,超过后只要证明“非故意”,就能补救。但权利人必须保证整个延迟期间都是“非故意”的,包括发现漏缴后到实际提交恢复权利请求的阶段。根据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在Rembrandt Technologies v. Comcast (2018)一案中的判决:如果权利人知道漏缴却故意拖延,就不算“非故意”。

如果延迟超过两年,USPTO一般会要求详细说明情况,确保没有主观故意。

电子提交

如果专利失效未满两年,可用USPTO的ePetition在线系统提交恢复权利请求,系统将自动审查并即时给出决定,超级高效!如果不适合电子方式,可以用表格PTO/SB/66通过Office of Petitions提交。表格下载地址:www.uspto.gov/PatentForms

总之,这项规则为专利持有者提供了宝贵的纠错机会,但前提是证明延迟为非故意。维护专利就像守护创新堡垒,及早规划才能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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