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 商标

芬兰概况

芬兰,官方名称是芬兰共和国,是一个位于北欧Fennoscandian地区的北欧国家。 它与瑞典接壤, 西接北挪威,东接俄罗斯, 爱沙尼亚位于芬兰湾南部。  在政治上,它是一个议会共和国,中央政府设在赫尔辛基首府,地方政府在336个自治区和Åland群岛。从十二至十九世纪初,芬兰是瑞典的一部分。

芬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专利法》
  • 《版权法》
  • 《商标法》
  • 《设计保护法》
  • 《实用新型法》

国际组织/协议

芬兰概况

芬兰,官方名称是芬兰共和国,是一个位于北欧Fennoscandian地区的北欧国家。 它与瑞典接壤, 西接北挪威,东接俄罗斯, 爱沙尼亚位于芬兰湾南部。  在政治上,它是一个议会共和国,中央政府设在赫尔辛基首府,地方政府在336个自治区和Åland群岛。从十二至十九世纪初,芬兰是瑞典的一部分。

芬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专利法》
  • 《版权法》
  • 《商标法》
  • 《设计保护法》
  • 《实用新型法》

国际组织/协议

  • 《商标法条约》
  •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存海牙协定》
  • 《WIPO版权条约》
  • 《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 《专利法条约》
  • 《关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的议定书布达佩斯国际承认为专利程序存放微体制的条约》
  • 《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 《专利合作条约》
  •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收起

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瑞典语
芬兰语
英语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发明:专利主管机构

芬兰专利登记处

英文: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简称:PRH

网址:PRH - 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

芬兰发明专利检索:Advanced search for patents - Patent information service | PRH

提交语言:芬兰语/瑞典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3.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4.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5. 委托书
  6.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7. 申请权转让证明
  8.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芬兰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5.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6.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7. 委托书
  8.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9. 申请权转让证明

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并需缴纳500欧元的优先权恢复费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并需缴纳500欧元的优先权恢复费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 办理手续:缴纳生效公布费,提交权利要求书和发明名称的芬兰语译文。
      • 如果欧洲授权专利中的说明书是英文的,则无需翻译
      • 如果说明书是德语或法语,则必须将其(包括附图)翻译成英语或芬兰语
      • 如果专利权人的母语是瑞典语,上述译文可使用瑞典语。判断母语的标准是公司内容会议记录
    • 提交权利要求书和发明名称的芬兰语译文
    • 如果欧洲授权专利中的说明书是英文的,则无需翻译。如果说明书是德语或法语,则必须将其(包括附图)翻译成英语或芬兰语
    • 如果专利权人的母语是瑞典语,上述译文可使用瑞典语
    • 使用 1.5 行距单栏书写文本
    • 确保选择的字体大小足够大,大写字母至少高 0.28 厘米(例如,Times New Roman 12 或 Courier New 12)
    • 边距必须在以下范围内:左侧 2.5 - 4厘米,顶部2- 4厘米,底部和右侧2- 3 厘米
    • 生效公告费必须在欧洲专利获得授权后的3个月内缴纳
    • 欧洲专利授权后,需向PRH缴纳年费。第1年年费可能会在授权专利生效期间到期,则缴费截止日期为专利授权月份后第三个月的最后一天。如:2月份提交申请,次年1月份授权公告,则向PRH缴纳第1年年费的截止日期是4月的最后一天。此后,年费将始终在2月的最后一天缴纳。

申请人可选择电子提交、邮寄或邮件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PRH针对发明专利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提交语言的审查。实质审查自动开始,申请人无需单独提出实审请求。

  • 申请人可以芬兰语、瑞典语和英语提交。如申请人希望以英语为语言进行审查并收到PRH下发的审查意见,需在请求书”Accompanying documents”一栏中勾选语言为“英语”。
  • 如专利申请以芬兰语或瑞典语进行审查,则在该专利申请公布前需将权利要求书或说明书摘要需分别翻译为瑞典语或芬兰语;如专利申请以英语进行审查,则在该专利申请公布前必须递交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摘要的芬兰语和瑞典语译文。
  • 申请人也可以用其他任何语言提交申请并获得申请日,但只有在申请翻译成芬兰语、瑞典语或英语后方才进行审查。

就PRH下发的形式补正,申请人需在PRH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答复,并附上信封及缴费收据,需在首页写上”Response to office action”。

形式审查后,专利申请将进入技术审查阶段,由专门从事该技术领域的专利审查员进行新颖性检索和专利性评估。

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将会获得专利授权。

如对PRH的审查决定不服,可向芬兰市场法院(Finnish Market Court)提起诉讼。

在专利获得授权前,任何人都可以针对专利申请向PRH提出第三方意见,可匿名提交,无官费。PRH将转达第三方公众意见至专利申请人,且该第三方公众意见也将公布,即便第三方公众意见附上了姓名和地址,PRH将会在才会处理完程序或专利授权时再书面通知第三方。

第三方公众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注明相关专利申请的申请号,以及不能授权的原因。如提及公开材料,需提交文件副本或提供互联网上的文件链接,以及材料公开的时间。

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时缴纳授权公告费,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授权费430欧元。

异议程序:

  • 任何人可在专利授权后的9个月内基于以下理由向PRH提出异议请求。理由如下:
    • 专利涉及的发明不符合申请专利的基本条件
    • 专利涉及的发明描述不够清楚导致发明无法实施
    • 专利涉及的内容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没有包括在内
    • 在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后,保护范围有所延伸或扩大
  • 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即使专利申请语言为英文,也必须以芬兰文或瑞典文提出异议;异议决定以芬兰语或瑞典语作出。
  • 异议费:900欧元

恢复权利请求Re-establishment of rights:

  • 如专利申请人或权利人未能在一定期限内采取行动,导致权利丧失或专利失效,如未缴纳年费或错过欧洲生效的最后期限等,如符合芬兰专利法的相关要求,申请人/权利人可向PRH提出重新确立权利请求。
  • 请求或遗漏的行动必须在专利权人或申请人意识到错过截止日期后的2个月内进行。提交请求的绝对截止日期为期限届满后的一年。 年费的一年期限从逾期年费缴纳期结束时算起。
  • 如申请人意识到错过了最后期限,但在2个月内没有采取行动,即使自最后期限起不足一年,其恢复权利请求也不会得到处理。
  • 恢复权利应以书面形式向PRH提出,提出语言必须为芬兰语或瑞典语,同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恢复权利请求需包括以下内容:
    • 专利号或申请号
    • 关于专利权人或申请人何时意识到错过期限的信息,以便PRH评估请求是否在期限内提交 
    • 关于为何未在期限内采取行动的说明 
    • 关于申请人如何根据情况采取一切必要的谨慎措施以遵守期限的说明
  • 如PRH驳回恢复权利请求,则会向专利权人或申请人退还缺失行动的费用,但决定费将不予退还。
  • 恢复权利请求将可能有3种结果:
    • 未被受理,原因是未遵守要求中规定的时限或未支付费用 
    • 被受理 
    • 被拒绝
  • 在专利权人或申请人丧失权利和《专利公报》公布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第三方有权通过《芬兰专利法》第71c条规定的利用权利用该发明。
  • 对PRH结果不服,可向芬兰市场法院(Finnish Market Court)提起诉讼。
  • 恢复权利请求费:500欧元

 

符合以下情况,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披露有关发明的信息,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 因申请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明显滥用导致的公开
  • 发明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上公开

2.5-3年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后2个月内缴纳授权公告官费。
  • 年费:年费从第6年起开始逐年缴纳,并应在每年申请日所在月份缴清。如延期至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需同时缴纳20%的官费为滞纳金。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并需缴纳500欧元的优先权恢复费

是。未授权之前均可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专利主管机构

芬兰专利登记处

英文: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简称:PRH

网址:PRH - 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

芬兰实用新型专利检索:Advanced search for patents - Patent information service | PRH

提交语言:英语/芬兰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5.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芬兰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委托书
  5.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初始保护期为4年,可续展2次,最长可保护1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接受“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并需缴纳500欧元的优先权恢复费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实用新型可以是产品或装置。方法或用途不能以实用新型来保护。实用新型必须用芬兰语或瑞典语提交,授权前必须将权利要求翻译成另一种国内语言。换句话说,如果用芬兰语撰写了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授权时还必须用瑞典语提交权利要求书,反之亦然。

仅进行形式审查,PRH将不对新颖性或创造性进行审查,仅核查是否包含所有必要文件,以及是否缴纳申请费,就PRH发出的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自发文日起2个月内作出答复并补正缺陷。

符合要求的实用新型将获得授权,PRH发出专利证书并在公报上在线公布。申请人可付费获取已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申请的文件副本。实用新型 申请文件在注册日或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后 15 个月内公开。

被PRH驳回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将不会公开。

权利人可自驳回决定发文日起60天内向芬兰市场法院(Finnish Market Court)提出上诉,就芬兰市场法院做出的裁决可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

无效程序:

  • 任何人可对实用新型提出无效请求使其失效,针对实用新型提出无效请求的理由为:
    • 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
    • 该发明缺乏必要的创造性,即与以前已知的发明没有明显区别
    • 对本发明的描述不够清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使用本发明
    • 本实用新型包含了原申请中未包含的内容
    • 发明专利申请转为实用新型申请不合规
    • 授权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得到了扩展
    • 不符合实用新型法第1条规定的基本要求,该实用新型不能授权。
  • PRH将向实用新型权利人转达无效宣告请求,实用新型权利人必须在3个月内做出答复。实用新型权利人如认可无效请求,可提出限制请求,或对该无效请求未提出反对意见,PRH将宣告该实用新型无效。
  • 如实用新型权利人提出无效答辩,PRH将向无效请求人转达答辩,无效请求人需在2个月内答复。
  • PRH将答复再次转达给无效请求人,这次不再设置答复期限。
  • PRH的无效程序始终采用书面信函方式,不进行口头听证。
  • 如实用新型权利人对无效宣告请求人提出异议,PRH将只审查提出异议请求的一方提交的材料。如果权利人提出新的权利要求,PRH将根据新的权利要求审查无效宣告请求,且PRH不会单独进行检索。
  • 当无效宣告程序结束后,PRH将就该实用新型进行裁定:保持不变、部分无效或完全无效。权利人可就PRH的审查决定在收到决定后的60天内向芬兰市场法院(Finnish Market Court)提出无效上诉。

在芬兰,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未授权专利申请也可转换为同一发明的实用新型申请。

  • 申请人可就实用新型提出检索请求,但检索请求不会妨碍实用新型授权结果。如申请人在提交实用新型申请同时要求进行检索,PRH将首先进行检索,然后开始可注册性审查。这将使申请人有机会在授权前考虑检索结果。申请人也可要求PRH延迟授权。
  • 实用新型公布后,任何人可针对此实用新型提出检索请求。PRH完成检索后将向申请人发送一份可能对实用新型授权构成障碍或现有技术检索清单。申请人可要求PRH提供一份有关检索结果的单独声明,但需支付额外费用。该声明将发明与现有技术进行比较,且检索结果和实用新型申请将同时公开。整个检索时间大约为2-3个月。

符合以下情况,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披露有关发明的信息,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 因申请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明显滥用导致的公开
  • 发明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上公开

实用新型年费应在第一次续展期结束当月的最后一天缴纳。最早可在到期日前1年缴纳,最晚可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但需缴纳滞纳金。申请人可选择逐年缴纳年费,或一次性缴纳第4-6年,第7-10年的年费,囤交费用相对较低。未缴纳年费的实用新型将失效,且无法权利恢复。

  • 例如:于2018年6月16日提交了实用新型申请,则年费的第一个到期日为2022年6月30日,可缴纳年费的最早日期是2021年6月30日,可缴纳年费的最晚日期是2022年12月31日,但需缴纳更高的滞纳金。

3个月

接受“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并需缴纳500欧元的优先权恢复费。

外观设计:专利主管机构

芬兰专利登记处

英文: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简称:PRH

网址:PRH - 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

芬兰外观设计专利检索:Design search | PRH

提交语言:芬兰语/瑞典语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优先权证明文件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自申请之日起五年,可每5年续展一次,最长期限为 25 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申请人可采用电子提交、邮件或纸件的方式申请外观设计,新申请提交同时必须缴纳申请费,否则PRH将不会启动审查程序。仅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

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和独特个性。设计还必须是创造性智力工作的结果。过于简单和普通的外观设计不能注册。例如,基本的几何形状,如球体和正方形,或普通的网格和条纹,都不能登记。自然创造非人类创造的形式也不能注册。

PRH的形式审查包括,分类号、图片及其他细节,就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缺陷发出审查意见,申请人需在PRH设置的期限内答复。

简要说明中不得包含商标或产品名称,也不得提及产品质量。

外观设计根据使用目的基于国际分类表进行分类。如果包含多个属于同一类别的设计,则必须用连续的数字进行标记。

外观设计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任何修改。

外观设计可提出保密请求,比如,申请人仍需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开发产品设计,就可提出保密请求,保密期限最长可达6个月。申请保密会延长授权时间。申请人也可在保密期内撤回申请。

外观设计授权前,可在产品或包装上贴上标签,注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号,授权号则可在产品或包装上注明注册号。

如PRH发现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缺陷,也可能举行听证会,并对外观设计最终做出驳回或授权的决定。

异议程序:任何人可自授权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就该外观设计提出异议请求,该期限不可延期。

  • 异议期限自授权公告日起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最后一个月没有相应的日期,则异议期在该月的最后一天结束。如,外观设计于 12月31日公布,则异议期将于2月28日结束,闰年则于2月29日结束。
  • 异议期结束后,异议请求人可对进行异议证据补充或理由补充,但不允许提出新的理由。
  • 异议请求必须以芬兰语或瑞典语提出。
  • 如异议中包括大量附件,则必须向PRH邮寄2份纸件副本,如可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则只需邮件发送即可。
  • PRH在收到异议后将对异议请求进行形式审查,并就可能的缺陷发出通知。
  • PRH将转达该异议至外观设计权利人,权利人需自发文日起2个月答辩,该答辩意见也将转达至异议请求人。双方有2个月的时间各自陈述意见,PRH在收到双方所有陈述后进行裁定:异议驳回,外观设计全部或部分撤销。
  • 异议双方均可就PRH发出的裁定向芬兰市场法院(Finnish Market Court)提起上诉。

外观设计专利如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由设计人或其前身所有人披露,可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官方通知后2个月内缴纳授权公告费。获得授权后,申请人需要在收到授权通知以后回复丹麦专利局是否在优先权日起15个月内立即发证书,否则要等一年才会下发证书。
  • 年费:不收取授权费。续展请求可在保护期限届满前12个月内提出,如于到期后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需缴纳滞纳金。PRH就年费缴纳发生更新后的年费证书。

1个月

是。可在一件外观设计中包含多项设计。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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