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第三方公众意见

第三方公众意见是指,对于发明专利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在某一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前,借由提供与专利申请相关的引用文件,来帮助专利主管机关的审查员及公众获得更多与专利申请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并在审查过程中参考使用,以达到公众审查和提升专利质量的目的。第三方公众意见提供了在专利授权前挑战专利性的可能性。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监控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状况以向专利主管机关递交第三方公众意见的方式来阻止竞争对手获得授权,是一种简便、有效且成本非常低的一种方式。  

全球仅有少数国家对于第三方公众意见设立了极少的官费,社会公众也无需准备详细的无效理由,且大多数国家均可以匿名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无需提供任何个人信息,以邮寄的方式寄至知识产权局,即算完成了第三方公众意见的递交,可以有效地避免与竞争对手正面冲突。  

  • 专利申请状态查询:Do it now (myipo.gov.my)
  • 提交时机:巴黎公约途径的期限为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的3个月内;PCT途径的期限为进入国家阶段之日起的3个月内
  • 提交语言:英语 
  • 提交方式:电子形式(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邮寄) 
  • 请求人: 任何人 
  • 官费:150.00马来西亚林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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