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语言:保加利亚语 |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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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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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O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BPO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完成形式审查,随后BPO将对优先权文件及其相关费用进行验证,初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及其单一性审查,缴纳了检索费和公开费的专利申请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 ,自公开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检索报告、可专利性的书面意见及第三方意见,将在3个月的异议期期限届满后不迟于6个月转达申请人,申请人可对专利申请进行答复和修改,满足授权条件即可授权。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unintentional/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授权费:自收到授权通知后1个月起与授权公告费一同缴纳,逾期将双倍缴纳。
- 年费:续展费缴纳期限为申请日在该年的对应日,可以在当前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内缴纳。 自逾期日起的6个月内仍可缴纳,需支付滞纳金。
1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否
4-6个月
自申请日起保护10年,可续展3次,每次5年,最长保护25年。
否
BPO仅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需3个月,审查内容包括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保护对象、单一性问题等。符合授权条件的,则专利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