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 20年,农药或医药专利可延长保护至25 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最晚14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 2年 
- PRV对外观设计专利仅进行形式审查。外观设计自正式提交PRV后,不允许再进行任何修改或添加其他设计。申请人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最多要求6个月的延迟公开,此请求必须于新申请提交的同时提出。 
- 提交语言:瑞典语/英语 -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否 
- 由设计人或其代表在申请日前12个月内披露外观设计,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 接受“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16-18个月 
- 提交语言:瑞典语/英语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瑞典语/英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瑞典语/英语译文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瑞典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瑞典语/英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瑞典语/英语译文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