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哈拉雷议定书》修正案正式生效。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实施细则、相关表格及费用结构的调整,为申请人提供更为灵活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根据《哈拉雷议定书》,申请人仅需向ARIPO提交一件知识产权申请,指定议定书任一或全部缔约国,即可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允许申请人在专利公布前追加指定保护国,但PCT途径进入ARIPO地区阶段的专利申请不适用此项新规。
修订后的议定书进一步调整了多项时限规定,包括专利授权费和公布费的缴纳期限,以及指定国向ARIPO通报境内专利申请驳回决定的时限。两项程序的时限统一调整为4个月。此外,若申请人对指定国的专利驳回通知提交答复后,该国在2个月内未作出回应,则将在该管辖区内视作该申请被驳回。同时,检索与实质审查报告的答复期限也由原来的6个月缩短至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当指定国以书面形式向ARIPO声明某专利在其境内不产生效力时,专利申请人现在可以将被驳回的ARIPO专利申请转换为该指定国的国内专利申请。ARIPO将负责将转换申请请求转交至指定国知识产权局。
另外,为申请外观设计保护,新颖性声明现已成为受理申请的必要条件,须于申请日起2个月内向ARIPO递交。对于通过ARIPO形式审查的外观设计申请,指定国需在收到转交回执4个月内完成选择性实质审查。
除了程序性调整外,本次修订还对ARIPO的各项费用进行了全面修订,新收费标准已于2025年3月1日生效。专利申请的费用有所上调,其中诸如ARIPO专利申请的指定费、实质审查费和专利公布费等均见涨,而外观设计申请费用也有显著增加。
可以看出,《哈拉雷议定书》的修订标志着ARIPO知识产权申请体系朝着更完善和先进的程序制度迈进。这些变化不仅提升了ARIPO知识产权组织的服务质量,同时也为申请人提供了更具吸引力和灵活性的方法来保护其知识产权。这一改进将有助于促进该地区知识产权申请量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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