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发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否
- 授权费:无。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5年开始逐年缴纳。申请费内包含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年费。不收取第三年和第四年的年费,但申请人需向INPI通报在第三年和第四年续展。随后的所有年费必须在申请日当年对应的日期前六个月内支付,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并需缴纳当年年费的50%为滞纳金。
如由设计人造成的披露,则其新颖性宽限期为披露日起12个月。
12-14个月
如发生以下情况,可享受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在官方组织或官方认可的国际展览上造成的披露
- 因与发明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滥用行为有关的原因被公开导致的披露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需在申请日到期前6个月内缴纳,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宽限期内缴纳,并需缴纳50%的滞纳金。
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