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德语
意大利语
法语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
- 英文: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GE/IPI
- 网址:Startseite - Eidgenössisches Institu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
- 瑞士发明专利检索:Swissreg - Institut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提交语言: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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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 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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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任何语言提交,但需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之一的译文,如申请文件以英文提交,则可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提交译文
20年。医药或植物保护产品,可额外获得最长5年保护期,儿科药品可再延长6个月
- SPC必须满足以下条件:SPC只能在有效专利和官方授权基础上授予
- SPC请求必须在瑞士首次获得官方授权或批准;或在获得专利的时间晚于首次获得官方授权或批准的时间起的6个月内提出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官费:500.00瑞士法郎)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官费:500.00瑞士法郎)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
申请人可以任何语言提交专利申请,但需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之一的译文,如申请文件以英文提交,则可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提交译文。
- 瑞士发明专利不就新颖性进行检索,意味着不具有新颖性的发明也有可能被授权。同时,这也将使其他人对该发明的新颖性提出质疑和挑战,本专利有可能被撤销(宣布无效)。
- 形式审查:IGE/IPI在收到专利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申请将在18个月后以电子方式公布在www.swissreg.ch。就IGE/IPI发出的形式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在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答复。
- 检索:申请人可提出检索请求以评估本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检索请求对于申请人是可选的,对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没有任何影响。
- 实质审查:通常在申请提交3-4年后进行,申请人可提出加快审查请求,如加快审查,则有可能在优先权年之内予以授权,官费:200.00 CHF,申请人也可提出延迟审查请求。IGE实质审查的内容包括:
- 本发明是否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了一个问题
- 技术性:本发明是否合法可以获得专利权
- 披露:本发明是否以一种让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呈现
- 清晰度:所主张的保护范围是否能被清楚理解
- 单一性:权利要求是否通过共同的发明概念相互关联,是否具有单一性
- 保护范围:主动修改是否以不被允许的方式超出了原始技术文件的内容
- 形式审查:技术文件是否符合形式要求
- 授权: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IGE/IPI将授以专利权。该专利将在瑞士和列支敦士登公布并有效。
- 异议:自专利授权之日起9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可就该专利提出异议请求。对瑞士专利提出异议的唯一可接受的理由是,相关发明不具有专利性,如:授权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在技术或商业上不适用、该专利对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来说并不显而易见或专利主题超出的原始申请所记载的披露主题。官费:800.00 CHF。
- 无效宣告请求:上诉有效专利的主管机构是为瑞士联邦专利法院。在以下情况下,法院可宣布专利(或其部分内容)无效:
- 该发明在申请时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
- 本发明描述不够清晰和准确,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施本发明,即所谓的公开不充分
专利实施:在专利授权3年后,但不早于专利申请4年后,如专利权人在上诉时尚未在瑞士充分使用该发明,且不希望证明这种疏忽是合理的,则任何能够证明其利益的人都有权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获得使用该发明的非独占许可。在瑞士充分使用发明也包括进口。
- 瑞士专利局的检索服务
- 瑞士专利申请检索:由于瑞士专利申请不就新颖性和创造性进行审查,为使瑞士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而有效,可向瑞士专利局提出检索请求。IGE将提供关于现有技术的快速且廉价的详细报告,帮助申请对自己的发明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进行评估。
- 专利专家将检索所有可获取的已发布专利和科学技术文献,以寻找可能构成现有技术、预见新颖性或对创造性提出质疑的文件。通过这些结果,申请人可评估专利获得授权的可能性,并决定下一步措施——维持申请、在国外申请专利、修改专利权利要求或撤回申请。
- 检索请求必要条件:
- 检索必须基于瑞士专利申请
- 申请人可在优先权或申请日后的14个月内进行检索
- 如申请人决定不进行检索,则任何被授权检查申请的第三方可以提交检索请求
- 一旦检索请求和检索费用缴纳后,该检索请求即被视为已提交
- 检索将基于专利申请提交时的原始申请文件或修改后的技术文件进行。IGE将检索最多10项权利要求;超出10项权利要求将收取权利要求附加费。如果第三方提交请求,检索将基于申请提交时提交的相关技术文件。
- 申请文件必须以德语、法语或意大利语提交。IGE也可根据用英语撰写的申请文件进行检索。但检索报告将以瑞士的官方语言发布。
- 如权利要求缺少单一性,IGE将只检索权利要求中的第一个发明主题。其它主题将在收取检索附加费后再进行检索。
- 如果由于模糊和不清晰、信息披露不足、缺乏工业应用、缺乏技术特征、可专利性的例外或任何其他原因而不再可能或可行进行检索,IGE将通知申请人或准备一份有限的检索报告。
- IGE只就可见的检索范围进行检索,当即使付出不成比例的努力,检索结果也无法显著改善时,检索将视为已完成。
- 检索报告将发送给申请人,并将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发布。如果是第三方提交了请求,该报告将发送给第三方,并不会被公开。
- 该检索对于申请人是可选的,对专利申请的实质性审查没有任何影响。
费用 | 500.00 CHF(含10项权利要求,第11项起,每项50.00 CHF) |
检索请求 | 检索请求:请求书需以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提交,邮寄或发送邮件至:patent.admin@ekomm.ipi.ch |
交付时间 | 通常自收到检索请求起3个月完成 |
- 瑞士专利申请的延长时限请求和进一步处理程序
- 就IGE/IPI设置的期限,申请人一般可提出延长期限请求,但法定期限不可延长,如错过了法定期限,申请人可提进一步处理请求。IPI规定的期限延长不得超过三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批准第三次延期。
- 对于第一次和第二次延期,期限可延长2个月。且延长期限请求不需要签字,可通过电子邮件延长期限请求。
- 第三次期限延长需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即视理由的严重程度而定。
- 如延长期限请求不符合要求,如没有正当理由等,IPI将设定10天的宽限期,以便申请人改正。如IPI以实质性理由拒绝该延长期限请求,如因提出的理由不足,IPI将不会设定宽限期,而是直接对此事做出决定。
- 申请人需证明延长期限的请求是合理的。如果有充分的理由,IPI将批准第一次和第二次延期。充分的理由是指申请人的主观原因,而这些原因不一定不是申请人自己的过错(例如,工作超负荷、假期缺勤、档案范围大、难以与客户联系等)。如果有严重的理由,将批准第三次延期。严重理由是指妨碍申请人遵守时限的客观原因,即并非由于申请人本身的过失(例如意外事故、权利拥有人或其代表的严重疾病或死亡)。
- 如果错过了法定时限或IPI设定的时限,申请人仍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请求进一步处理。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月内提出进一步处理请求,但不得迟于限期届满后的6个月,并在时间限制内,执行所有被遗漏的操作,缴纳进一步处理请求费。
- 但下列情况,不得请求继续处理:
- 与IPI无关的期限
- 请求继续处理的期限
- 申请重新确立权利的期限
- 提交附有优先权要求和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的期限
- 修改申请文件的期限
- 申请授予补充保护证书的期限
- 条例规定的时间限制,未能遵守该时间限制将不再进行进一步处理
- 重新确立权利:如专利申请人能够证明他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法律、条例或知识产权局设定的时间限制,他可请求重新恢复其权利。重新确立权利请求必须在原因消除后的2个月内提交,或者最迟在时间限制到期后的一年内提交;同时,遗漏的行为也必须完成。如果请求重新确立权利的时间限制已过,则无法恢复权利。
如发明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对公众公开,则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3-5年
- 授权费:无
- 年费:年费需自申请日起第4年开始逐年缴纳,无论是否授权都需缴纳。缴费期限为申请日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费用必须在到期日期后的6个月内收到。对于在到期日期最后3个月内收到的费用,需缴纳50.00 CHF的滞纳金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官费:500.00瑞士法郎
否
否
外观设计申请流程 Design
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
- 英文: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GE/IPI
- 网址:Startseite - Eidgenössisches Institu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
- 瑞士外观设计专利检索:Swissreg - Eidg. Institut für Geistiges Eigentum
提交语言:德语/法语/意大利语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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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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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保护5年,可续展4次,最长可保护2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IGE/IPI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 瑞士外观设计定义为产品或产品部件的设计,其特征主要体现在线条、表面、轮廓或色彩的排列上,或体现在所使用的材料上,包括织物图案和瓶子标签等二维设计以及手表、灯具和椅子等三维形式。IGE/IPI接受同一洛迦诺分类下的多项外观设计,瑞士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和独特性。IGE/IPI将不就新颖性和独特性进行审查。
- 申请费需在收到IGE/IPI发出的账单后2个月内缴纳,申请费中已包含第1个5年保护期的年费。
- 申请人可提出延迟公布请求,最长可延迟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0个月。延迟公布请求必须于新申请提交时同时提出。
- 附图或图片背景必须是中性的,物体的描绘必须与背景形成足够的对比,外观设计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附加描述(文本、测量等)。
- 外观设计电子提交方式:
- 附图或图片接受的格式包括:.png; .tif; .eps; .psd; .jpg; .pcd; .bmp或.pdf
- 媒体:CD-ROM; DVD或USB
- 颜色:黑白或彩色
- 分辨率:可复制,原则上300dpi

- 授权:外观设计注册程序一旦成功完成,外观设计的详细信息将公布在www.swissreg.ch上,IGE/IPI将发出专利证书。申请人人可在产品上标注:“Modèle depose” or “Mod. dép.”

- 瑞士专利申请的延长时限和进一步处理程序
- 就IPI设置的期限,申请人一般可提出延长期限请求,但法定期限不可延长,如错过了法定期限,申请人可提进一步处理请求。IPI规定的期限延长不得超过三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批准第三次延期。
- 对于第一次和第二次延期,期限可延长2个月。且延长期限请求不需要签字,可通过电子邮件延长期限请求。
- 第三次期限延长需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即视理由的严重程度而定。
- 如延长期限请求不符合要求,如没有正当理由等,IPI将设定10天的宽限期,以便申请人改正。如IPI以实质性理由拒绝该延长期限请求,如因提出的理由不足,IPI将不会设定宽限期,而是直接对此事做出决定。
- 申请人需证明延长期限的请求是合理的。如果有充分的理由,IPI将批准第一次和第二次延期。充分的理由是指申请人的主观原因,而这些原因不一定不是申请人自己的过错(例如,工作超负荷、假期缺勤、档案范围大、难以与客户联系等)。如果有严重的理由,将批准第三次延期。严重理由是指妨碍申请人遵守时限的客观原因,即并非由于申请人本身的过失(例如意外事故、权利拥有人或其代表的严重疾病或死亡)。
- 如果错过了法定时限或IPI设定的时限,申请人仍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请求进一步处理。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后的2个月内提出进一步处理请求,但不得迟于限期届满后的6个月,并在时间限制内,执行所有被遗漏的操作,缴纳进一步处理请求费。
- 但下列情况,不得请求继续处理:
- 与IPI无关的期限
- 请求继续处理的期限
- 申请重新确立权利的期限
- 提交附有优先权要求和优先权声明的专利申请的期限
- 修改申请文件的期限
- 申请授予补充保护证书的期限
- 条例规定的时间限制,未能遵守该时间限制将不再进行进一步处理
- 重新确立权利:如专利申请人能够证明他因自身原因无法满足法律、条例或知识产权局设定的时间限制,他可请求重新恢复其权利。重新确立权利请求必须在原因消除后的2个月内提交,或者最迟在时间限制到期后的一年内提交;同时,遗漏的行为也必须完成。如果请求重新确立权利的时间限制已过,则无法恢复权利。
如外观设计由设计者或设计者的代理人在向IGE/IPI申请前12个月内公开,则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 授权费:无
- 年费:申请费已含第1个5年期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续展费,第1次续展费需要在申请日起5年内缴纳。IGE/IPI将每隔5年向专利权人发送年费提醒
4-8周
否
否
是。允许在一件外观设计申请内包含多项设计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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