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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联酋驻外领事馆近期对领事认证形式进行了重要调整,推出了新的电子认证页格式。该变化与知识产权实务中的文件合规要求高度相关,也与日常为客户办理授权委托书、权利变更及证据材料认证的流程直接相连。
最新变化:领事认证页电子化并可能“合并”MOFA认证
- 根据目前的初步审查及近期实务经验,阿联酋驻外领事馆新出具的认证页以电子形式签发,其版式中通常包含左右两个部分的认证标识。值得注意的是:
- 左侧认证印章在部分情况下体现阿联酋外交部(“MOFA”)的认证内容
- 右侧则为阿联酋驻外领事馆自身的认证

在此架构下,新格式在若干情形中已将原本需在阿联酋境内单独办理的外交部认证程序,纳入至境外领事认证流程之中,形成一种“合并认证”的效果。
实务影响:境内MOFA环节可能免除,流程更为精简
- 在本次调整之前,实践中通常存在如下路径:
- 文件在原属国完成公证、认证,并经阿联酋驻外领事馆认证
- 文件携入阿联酋境内后,仍须再经阿联酋外交部(MOFA)进行追加认证
- 完成本地外交部认证后,方可在阿联酋境内的相关程序中正式使用
- 调整之后,在新认证页中如已同时包含:
- 阿联酋驻外领事馆认证(右侧)
- 外交部(MOFA)认证(左侧)
- 则该文件在进入阿联酋境内使用时,实务上可能无需再额外进行一次境内MOFA认证。就此类情形而言,后续流程可被简化为两项核心工作:
- 将该文件翻译为阿拉伯语文本;以及由阿联酋司法部(“MOJ”)对阿拉伯语译文进行认证。
需要强调的是,在引入该合并认证机制后,官方收费结构并未提高,合并认证的费用总额仍不超过2,300迪拉姆。与此前“境外认证费用+境内MOFA费用”累加的模式不同,在新的合并流程下,如外交部认证已被纳入境外电子认证页,则在阿联酋境内通常无须再为MOFA办理支付额外费用。
与知识产权实务的直接关联
- 对于知识产权业务而言,经正式认证的文件往往是若干关键程序的前置或核心要件。具体而言,在阿联酋涉及下列IP程序时,通常会依赖此类经领事及外交渠道认证的文件:
- 用于商标、专利及其他IP权利申请、续展、异议及执法行动的授权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
- 涉及权利转让、主体合并及权利人更名的备案文件
- 在异议、撤销、无效及行政/司法执法案件中提交的证据与证明材料
- 面向多个辖区的跨境IP组合管理及区域性申请中所使用的标准化授权或证明文件
鉴于实践中此类经认证文件的出具、递交与更正相当频繁,本次对认证格式与流程的调整,对IP实务的影响体现在以下方面:
- 办理时间缩短:如外交部认证已在境外领事认证阶段一并完成,则抵达阿联酋后无须再排队办理本地MOFA认证,可直接进入翻译与MOJ认证阶段,有助于整体周期的缩短。
- 成本结构优化:通过避免境内重复认证及相关费用,客户在证据准备、批量授权委托书办理、大规模权利变更项目中,能够实现更可控的成本预算,特别是跨国集团或管理大型IP组合的权利人,将更加明显地受益。
- 客户预期与合规管理:在法定期限严格、程序节点密集的案件(如异议、撤销、执法行动)中,认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往往是影响整体策略与排期的重要变量。新的合并认证安排有望提高时间可预估性,从而便于律师团队与客户更好地协调签字时间、邮递周期及提交节奏。
授权委托书实体要求仍然严格
- 虽然领事与外交部认证流程迎来一定程度的整合,但目前并无迹象表明阿联酋相关主管机关在授权委托书(尤其是知识产权程序中的POA)之“是否必须经正式认证”这一实体要求上作出放宽。
- 现阶段,SAIP在以下方面尚未有正式松动:
- 对文件是否必须为经正式公证及领事/外交认证的原件或经适当认证的副本,仍然维持较高标准
- 尚未发布官方政策,以系统性降低对POA认证层级的要求
唯一已有的、并且仍在执行的正式安排,是在部分新申请程序中允许先行提交申请,或在规定时限内后补提交正式认证的授权委托书。这意味着,即便领事馆引入了合并认证新格式,IP主体在管理阿联酋业务时,仍需保持对授权委托书实质合规要求的高度重视。
在实践操作中,对认证页内容的细致审查、对时间表的前瞻性规划,以及与境外签字方、当地代理人和翻译机构的协调,依然是确保阿联酋IP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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