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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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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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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否
如发明因第三方恶意披露,或因申请人或其原始权利人的行为而披露,及因申请英国专利而披露的,可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如发明因第三方恶意披露,或因申请人或其原始权利人的行为而披露,及因申请英国专利而披露的,可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3-4年
马来西亚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项权利要求并接受形式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2年内提交实审请求,对产品或过程有创新或对已有产品或过程的改进,应具有实用性,不要求创造性。
2-3年
10年,可续展2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