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 (unintentional/due care) 的优先权恢复,并需要缴纳优先权恢复费290.00新加坡元。
否
如披露由泄露机密造成,或由发明人在国际展会或学会上展出,则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初始保护期5年,可续展2次,最长15年。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 (unintentional/due care) 的优先权恢复,并需要缴纳优先权恢复费290.00新加坡元。
20年
1-2年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