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新加坡专利商标局
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简称:IPOS
新加坡发明专利检索:Welcome to IPOS Digital Hub
- IPOS在2000年以后采用了新的编码方式,之前的2位数公元纪年更改为4位数的公元纪年方式,同时为了简化程序,不再另外编制授权公告号,所有专利申请在申请阶段及获得授权后,均沿用申请号格式。格式为:
- 【申请种类】+【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检验码】
- 其中,申请种类:
- 10为新加坡国内申请
- 11为PCT国际申请
- 30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 校验码为字母P-Y,如10201300005Y
提交语言:英语 |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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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 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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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接受“适当注意”和“非故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官费:250新加坡元)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接受“适当注意”和“非故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官费:250新加坡元)
IPOS针对发明专利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临时申请:在新加坡可提出临时申请,没有权利要求的情况下也可获得申请日,但权利要求书必须自临时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否则将视为放弃。针对IPOS发出的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自发文日起2个月内答复,临时申请费需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缴纳以完成临时申请。
正式申请:正式申请必须包含请求书和申请文件,说明书至少一种发明实施方法,附图可为黑白图或灰度图;并缴纳必要的申请费 S$170。IPOS将在收到完整的专利申请后进行形式审查。针对IPOS发出的形式补正,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2个月答复补正。
公布:专利申请将自申请日起18个月公布,申请人可以提出提前公布。如需撤回,必须在18个月公布前1个月完成。
检索和实审:
- 专利申请人可为专利选择以下三种实质审查程序
- 分别先后提出检索请求和实审请求,即:最晚自申请日起13个月提出检索请求(可延期18个月),36个月提出实审请求(可延期18个月)。官费:检索费 + 实审费= S$1735 + S$1420
- 同时提出检索请求和实审请求,即最晚自申请日起13个月同时提出检索请求和实审请求(可延期18个月)。官费:S$2050
- 基于外国检索报告提出实审请求(36个月,可延期18个月)。官费:S$1420
- IPOS将在完成检索和实审后向申请人出具审查报告,并出具可专利性意见,符合授权条件的专利申请将被授权,针对IPOS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自发文日起2个月答复并进行简单修改,或自收到书面意见后5个月内答复时并进行修改。如自第1次审查意见发出后18个月内仍未能解决问题,该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实审路径 | 方案 1 | 方案2 | 方案3 |
时间 | 13个月检索请求 + 36个月实审36个月 | 同时检索请求+实审请求 | 36个月实审请求 |
费用 | S$ 1,735 + S$ 1,420 = S$ 3155 | S$ 2050 | S$ 1420 |
优点 | 有机会根据检索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实质审查 | 与方案1相比,节省时间和成本 | 如果有国外检索结果,则成本更低 |
缺点 | 如果进行实质审查,费用高于方案2 | 有可能存在早期检索中发现的其他现有技术 |
加快审查:
- 国内申请加快程序(SG IP Fast Track):
- 2020年5月1日,IPOS启动了SG专利快速通道计划,以支持所有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加速。该计划随后于2020年9月1日扩大,允许根据该计划加速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加速相关的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SG IP FAST试点计划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SG IP FAST 每月的加快发明专利申请上限为10件,每个实体(个人或公司)的专利申请上限为2件。该上限将在每月的第一天重新设定。
- 简单的专利申请最快可在6个月内获得授权
- 非直接专利申请最快可在9个月内获得授权
- 2020年5月1日,IPOS启动了SG专利快速通道计划,以支持所有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加速。该计划随后于2020年9月1日扩大,允许根据该计划加速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加速相关的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SG IP FAST试点计划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SG IP FAST 每月的加快发明专利申请上限为10件,每个实体(个人或公司)的专利申请上限为2件。该上限将在每月的第一天重新设定。
- PPH:
- 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是一项工作共享计划,通过参考另一个知识产权局的审查结果,加快专利申请的审查速度。在2023年有94%的新加坡专利申请通过PPH途径获得授权,IPOS承诺在PPH请求获得通过后10个月内下发第1次审查意见,有70%的专利申请仅1次审查意见就获得授权,PPH请求可在实审开始前任何时间提出。
- 所需文件:
- 在 IPOS和IPOS的任何PPH伙伴局提交的相同发明的对应或相关专利申请
- 在IPOS或IPOS的任何PPH伙伴局提交的申请中被确定为可允许或可获得专利的权利要求
- 实审前的任何时间提出PPH请求
- 提交Form 11或Form 12提出检索请求和实审请求,并在Form 11或Form 12上选择 "ASPEC/PPH "复选框,并附上相关的PPH 文件。
- IPOS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欧洲专利局(EPO)、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和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 France)开展了 PPH 试点计划。
- IPOS还是"全球专利申请高速公路"(GPPH)试点计划的参与局之一,该计划有超过27个参与局。GPPH网络包括日本特许厅、美国专利商标局、韩国知识产权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在GPPH 试点项目下,IPOS专利申请的加速审查请求可以依据其他任何GPPH参与局所建立的专利检索和审查结果或PCT下的国际检索和/或审查结果提出。
ASEAN项目:
- 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于2009年6月15日启动,是东盟9个成员国知识产权局(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之间的地区专利工作共享计划。申请人可以使用参与计划的知识产权局的检索和审查("S&E")报告,加快在其他任何一个参与计划的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进程。自2019年8月27日起,申请人可享受ASPEC的两项新功能:
- ASPEC AIM:可为工业4.0专利申请提出ASPEC请求,承诺在6个月内收到第1次审查意见
- PCT-ASPEC:可额外选择依赖东盟国际检索机构/国际初步审查机构,即新加坡和菲律宾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或初审报告
- 任何9个东盟知识产权局快速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使用一份通用表格,无需额外费用
- 英语为受理语言,可节省翻译费用
- 可通过东盟知识产权门户网站以电子方式提出ASPEC请求
- 对于 2021年6月15日或之后提出的ASPEC申请,除泰国知识产权局外,所有参与的AMS知识产权局均可接受书面意见作为 S&E结果
授权:申请人需自收到授权通知(Noticification of Eligibility to Proceed to Grant)后2个月内提出授权请求,如申请人此前对专利申请进行过修改或更正,需在提出授权请求时同时递交一份完整的修改后的申请文件。
驳回:如申请被IPOS驳回,申请申请人可自驳回决定发文日起2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Request for an Examination Review)并同时提出修改以克服缺陷。
保密审查(National Security Clearance, NSC):新加坡有保密审查制度,如专利申请中可能包含有损国防或公共安全的信息,为了国家安全,IPOS需要对申请中包含的信息进行评估。如申请在海外首次提交,则需要通过保密审查。申请人只需提交发明和说明书附图的简要说明即可,IPOS将在3-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IPOS对不超过2,000美元的罪行不予处罚,并且不会采取进一步的诉讼程序。保密审查无任何官费。
恢复权利请求(Patent Restoration):如年费未及时缴纳,在年费和滞纳金的期限届满时,即年费到期日后6个月内,专利将失效。如权利人能够证明专利失效是无意的(Unintentional),则有可能在18个月内恢复专利。第三方可能产生的权利将受到保护。所需文件包括:
- 提交Form 19及法定声明,提出恢复权利请求
- 对于在2014年2月14日或之后失效的专利,如IPOS确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年费属非故意行为,则允许恢复。
专利权利人可在收到IPOS通知后2个月内提交Form 20,并缴纳恢复费和年费。
专利撤销程序(Patent Revocation):任何人可通过提交撤销请求来撤销已授权专利。
- 提交PF35 表和理由陈述书,其中包括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所寻求的救济,并同时缴纳500新元。IPOS将向专利权人转达理由陈述书副本。
- 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专利权人需提交Form HC6进行答辩或反陈述,并同时缴纳360新元。IPOS将转达副本至撤销请求人。
- 双方均可提出延期请求,并缴纳100新元的延期费。
- 双方均可提交对说明书的修改,该修改将在专利公报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交PF58反对修改,官费:480新元。
- 自提交反陈述之日起,撤销程序暂停,IPOS将鼓励双方接触,探讨争议解决方案,当事人可在争议结果出来之前的任何时候请求调解或专家裁决。争议双方都将收到以下文件:
- 每一方当事人应在1个月内填写一份"给登记官的通知" (Notification to Registrar),并将该表交还IPOS,同时抄送另一方当事人。该表包括一份《WIPO调解申请表》和一份《IPOS专利程序中WIPO专家裁决协议和申请表》,供希望提交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调解或专家裁决的当事人使用。
- 一份关于IPOS强化调解促进计划的信息表和常见问题。
新加坡专利撤销流程
如披露由泄露机密造成,或由发明人在国际展会或学会上展出,则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平均授权时间2-4年,如无异议,无延期,平均授权时间1年左右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缴费通知书后2个月内缴纳费用并提出授权请求,要求下发专利证书,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5年开始逐年缴纳,需在年费到期日前3个月缴纳,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滞纳期内缴纳,但需缴纳滞纳金,第1个月滞纳金50新元,第2-6个月,每月100新元
- 年费缴纳使用Form 15,如获得权利许可LOR,年费可减半,但如取消LOR,之前减半的年费需补齐缴纳。
- 如专利因年费未缴纳而失效,IPOS将邀请申请人/专利权人提交Form 19和法定声明声明,提出恢复权利请求。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 (unintentional/due care) 的优先权恢复,并需要缴纳优先权恢复费250.00新加坡元
否
否
外观设计申请流程 Design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
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 IPOS 简称:IPOS
新加坡发明专利检索:Welcome to IPOS Digital Hub
- IPOS在2000年以后采用了新的编码方式,之前的2位数公元纪年更改为4位数的公元纪年方式,同时为了简化程序,不再另外编制授权公告号,所有专利申请在申请阶段及获得授权后,均沿用申请号格式。格式为:
- 【申请种类】+【4位数公元纪年】+【5位数专利申请流水号】+【检验码】
- 其中,申请种类:
- 10为新加坡国内申请
- 11为PCT国际申请
- 30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 校验码为字母P-Y,如10201300005Y
提交语言:英语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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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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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保护期5年,可续展2次,最长1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IPOS就外观设计仅进行形式审查。通过IPOS Digital Hub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缴费后即可获得记载有申请号的受理通知书。IPOS将就新颖性声明、分类和物品/非实物产品名称、以及外观设计的表现形式或图像是否适合复制进行审查。符合授权条件即可获得专利证书。如有缺陷,就IPOS下发的形式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于3个月之内答复补正。
- 外观设计是指应用于任何物品或无形产品、赋予该物品或无形产品外观的形状、构造、色彩、图案或装饰的特征。外观设计保护物品或无形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是二维和/或三维的,也可以应用于日常用品。
- 同一类别下,最多可在一份外观设计申请中提交50件外观设计。
- 图形用户界面(GUI)可作为外观设计提交。
- 外观设计一经授权,将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并供申请人查阅,申请人也可提出延迟公布请求,最长可延迟18个月。
- 加快审查:SG IP Fast Track程序,自2020年9月1日起,项目现在已扩大到包括商标和注册外观设计。在此项目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最快可在1个月内授权,没有每月数量限制。
新加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年费续展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50.00新加坡元的滞纳金
平均授权时间4个月,使用SG IP Fast Track程序,最快1个月内可授权
否
否
是。可在一件新加坡外观设计申请中最多包含50项多项设计,但设计必须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中同属一类或同一小类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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