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用新型申请是否可类型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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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自申请日起3年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可在任意时间将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专利申请流程

  • 10年

  • 是。

    • 自申请日起3年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
    • 可在任意时间将实用新型专利转换为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通知书后30天内缴纳授权费及第1年年费。
    • 年费:从授权之日起第2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年费逾期可以6个月内可以延期缴纳,但需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 由设计人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在日本发生披露,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是。

    •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9年零6个月的期限内,或者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发明专利可经请求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可在JPO第一次提出驳回申请的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请求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 JP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审自动开始,申请人无需单独提出实审请求。JPO主要审查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 (*秘密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请求其外观设计在申请日起3年内保持秘密状态)。
    • 授权费:申请人需于收到授权通知后30天内缴纳授权费。
    • 年费:第1-3年年费必须在专利申请提出的同时与申请费一并缴纳,从第4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缴费期限对应授权日,如年费逾期可于宽限期6个月内缴纳并缴纳当年年费的200%为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