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unintentional/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BPO仅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需3个月,审查内容包括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属于保护对象、单一性问题等。符合授权条件的,则专利获得授权。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最迟应在申请日当月的最后一天前缴纳,不能超过一个专利年,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否
否
2-5年
- 授权费:需自收到授权通知书起1个月内与授权公告费一同缴纳。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最迟应在申请日当月的最后一天前缴纳,不能超过一个专利年,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海牙协定注册6个月届满后,自动在保加利亚生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否
提交语言:保加利亚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保加利亚语翻译文本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保加利亚国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委托书
- 申请权转让证明
自申请日起保护10年,可续展3次,每次5年,最长保护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