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周
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12个月内。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是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4周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申请日/优先权之日之前12个月内。
提交语言:丹麦语/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产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20年
- 授权费:无。
- 年费:可在有效期第二年年末缴纳第1-5年年费,在第6年年末缴纳第6-10年费。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