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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新西兰获得专利保护,所主张的发明需满足以下条件:
- 属于1623年英国《垄断法规》第6条意义上的"制造方式";
- 具有新颖性并涉及创造性步骤;以及
- 具有实用性。
如果所主张发明的商业利用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则该发明不属于可专利发明。
明确排除在可专利性之外的发明类型
以下发明在新西兰被明确排除在可专利性之外:
- 计算机软件或商业方法本身;
- 人类及其生成的生物过程;
- 对人类进行的外科或治疗方法;
- 对人类实施的诊断方法;以及
- 植物品种。
专利所有权的确定
基本原则
- 专利只能由发明人或从发明人处获得权利的人拥有;如果其中一方已故,则由其个人代理人拥有。发明人是指对所主张发明的构思做出重大贡献的人。
员工发明
- 员工发明的所有权根据相关雇佣合同的条款来确定。如果有明确的合同条款,则以该条款为准。在没有明确合同条款的情况下,将考虑员工角色的性质和范围,即发明是否是该角色的预期内容或预期成果。如果是,则专利所有权很可能归属于公司。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可以审理并裁定雇主与员工之间关于专利权分配权利的争议。
独立承包商
- 合同条款优先适用。如果没有明确的合同条款,那么如果独立承包商是发明的唯一实际构思者,则其将拥有专利。
多名发明人
- 如果由多名发明人共同构思发明,除非另有约定,否则任何由此产生的专利将由各方共同拥有,每个人均有权享有该专利的均等不可分割的份额。每个人都可以行使其专属权利,无需考虑其他人,但任何许可或转让都需要所有所有人的批准。
合资企业
- 合资协议的条款优先适用。如果没有相关的明确条款,则默认推定为该发明专利归属于合资企业。在合资期间,如果发明是由合资伙伴中的一方构思的,那么如果该方希望主张独占所有权,则需由其证明该发明在合资协议范围之外。
转让记录
- 专利转让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记录在IPONZ专利登记册上。记录转让主要是新所有人的责任。
专利局程序
审查时间与成本
- 获得专利所需的时间因技术领域不同而差异很大,某些技术领域(如化学或生物技术)存在严重的审查积压。机械发明的专利获得时间通常约为提交审查请求之日起三年;其他主题事项的典型时间框架约为四到五年。如果提交全球专利审查高速通道(PPH)审查请求,审查通常在两个月内进行,可以在**不到两年**内获得专利。
- 获得专利的相关成本因审查类型、异议性质、审查报告数量以及受理后是否提交异议或复审请求等因素而有很大差异。
加速审查途径
- 可以请求加速审查,包括以下途径:
- 全球PPH项目(IPONZ自2017年以来参与该项目);
- 双边PPH协议**(IPONZ与EPO和CNIPA签订);
- 商业原因加速
- 例如申请人意识到侵权活动,或存在迫在眉睫的侵权、财务损失或商业不利的可信可能性。
- 基于商业原因的请求必须基于充分而实质的理由,并以法定声明或宣誓书形式的证据加以支持。在任何一种途径下,请求加速审查不需要支付额外的官费。
专利申请内容要求
- 完整说明书必须:
- 充分清楚和完整地披露发明,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发明;
- 在申请时披露申请人所知的实施所主张发明的最佳方法;以及
- 包含一项或多项界定所主张发明范围的权利要求。
- 发明的标题必须包含在第一页。权利要求必须仅与一项发明相关,必须清楚简洁,并且必须由说明书中的披露内容支持。如果希望保留优先权日期,完整说明书的内容还必须得到所主张优先权的任何说明书的充分支持。
- 现有技术披露义务
- 新西兰没有义务向专利局审查员主动披露现有技术。但是,审查员有自由裁量权在审查期间要求提交由外国专利局编写的检索报告,如果有此要求,申请人必须遵守并提供相关详情,该义务一直持续到专利授予为止。
- 分案申请与追加权利要求
- 可以在一份或多份分案申请中追加权利要求,前提是这些权利要求得到了原始申请说明书的充分支持。所有相关申请中的权利要求范围必须不同,即不可能就基本相同的主题事项获得多于一项专利。
- 关键限制:
- 分案申请必须在母申请受理之前提交;
- 任何分案申请的审查必须在母申请视为申请日起五年内提出;
- 五年期之后提交的分案申请将无法接受审查,除非获得期限延展(仅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才有可能)。
上诉与异议
- 上诉:从IPONZ向新西兰高等法院的上诉是一项当然权利。
- 异议:任何人都可以在专利申请公布以供受理之后反对授权专利。异议通知和案情陈述必须在受理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但如果申请人同意,该期限可以延长一个月或两个月。
- 可用的异议理由包括:
- 根据2013年《专利法》第14条,发明不属于可专利发明;
- 缺乏对发明的权利;
- 不符合2013年《专利法》第3部分第2分部(涉及说明书要求);
- 通过欺诈、虚假暗示或失实陈述获得专利;
- 在新西兰存在对发明的秘密使用;以及
- 专利的授权违反了法律。
- 可用的异议理由包括:
优先权争议解决
- 优先权根据涵盖该发明的第一个提交申请的申请人来确定。如果对所有权或权利存在争议,IPONZ可以根据异议程序审理该争议。如果一方能够在盖然性平衡的基础上证明另一方"从其处获取"了该发明,那么对发明拥有适当权利的一方将获胜,并可能获得任何先前提交申请的优先权日期。
- 如果双方在同一天独立地为同一发明提交了申请,且不存在获取的指控,则双方均可继续进行授权。
专利的修改与复审
- 主动修改:专利所有人可以在专利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申请自愿修改其授予的专利,前提是修改不会导致专利权人主张修改前说明书中没有实质披露的任何内容,或不会导致任何权利要求超出修改前的范围。修改请求将由IPONZ审查,如果允许修改,将公布以供异议。
- 复审与撤销:任何人都可以在受理后的任何时候请求复审专利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撤销在专利授权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可以向IPONZ或法院提起。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允许专利权人在诉讼期间修改权利要求。
专利保护期限
- 专利的最长有效期为自视为申请日起20年,但须缴纳年费。
页之码点评
新西兰专利制度在排除软件和商业方法可专利性方面与中国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制定全球专利布局策略时需特别注意各法域的适格性差异。值得关注的是,IPONZ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之间的双边PPH协议为中国申请人提供了加速审查的有效路径,建议有新西兰市场布局需求的企业充分利用这一机制,以更低的成本和更短的时间获得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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