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商标GO之日本 —— 日本商标申请简介

song 提交于
来源:
页之码IP

在日本,可注册文字商标、标志商标、三维形状商标、运动商标、全息图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或位置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可直接向JPO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或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日本。 日本实行“一商标一申请’,即申请人必须为每件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并指定与该商标相关的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服务。指定必须按照政令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但不视为规定了商品或者服务的相似范围。

一、商标主管单位:

二、商标注册申请方式:

  • 纸件提交;电子提交

三、商标注册申请语言:

  • 日语

四、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件: 

  • 商标图样
  • 商品和服务清单
  • 优先权文件(优先权文件的核证副本必须在日本商标申请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需要将首页翻译成日语)

五、日本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 申请:为了获得商标权,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法规中规定的表格并将其提交给JPO。
  • 公开未经审查申请:JPO收到申请后,将在官方公报中公开未经审查的申请内容。
  • 形式审查:提交给JPO的申请文件将被检查是否符合必要的程序和形式要求。如果缺少必要的文件或没有填写必要的部分,申请人将被要求进行更正。
  • 实质审查:将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实质性要求,以下商标将被视为不符合实质性要求而被拒绝:
    •  无法使消费者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方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商标;
    •  出于公共利益或保护私人利益而不可注册的商标。
  • 通知驳回理由: 凡有申请不符合实质性要求,JPO将向申请人发送阐明驳回理由的通知。
  • 书面意见/修订:申请人可以提交针对JPO通知中驳回理由的书面意见,或提交可使驳回理由失效的修订。
  • 核准注册:如果JPO最终判定没有任何驳回的理由,将准予商标注册。
  • 驳回:如果书面意见和修订不能消除驳回理由,并且如果审查员判断商标不能注册,将作出驳回决定。
  • 请求复审:如果对审查员的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对驳回决定提出复审。
  • 复审审查(针对驳回决定):复审委员会3-5名成员组成合议小组。 在审查过程中,如果认定驳回的理由被排除,则授予商标注册;如果驳回的理由继续存在,则继续执行不予注册的决定。
  • 注册(支付注册费):支付注册费用后,商标注册,商标权开始生效。
  • 公告:对于已经注册并开始生效的商标权,JPO将在商标公报上予以公告。

 

六、商标撤销

  • 商标注册后,任何人均可提起复审要求宣告商标无效;商标注册后3年或更久的时间没有使用,可被撤销。

七、商标异议

  • 利害关系方可在其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在支付相应费用的情况下,对在日本的商标注册提出异议。

八、授权、有效期及商标续展

  • 官方授权费应在收到授权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日本商标的有效期为自注册日起10年。通过在到期日前六个月内支付续展费,可以每十年续展一次。它也可以在续展到期日后的六个月内续展。在非故意延迟的情况下,可以恢复续订费用的支付。

九、商标授权平均时间

  • 在日本从申请到商标注册的平均时间为 4-10 个月。

十、马德里注册

  • 对日本国际注册临时驳回作出答复的期限为三个月。期限从日本专利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出临时驳回之日开始计算。可以选择请求延长此时限。回复语言为日语。对于不住在日本的申请人,有必要任命一名当地代表。该办公室不提供请求修改或提出上诉的机会。

十一、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 授权委托书
  • 变更信息
  • 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