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审查"瘦身"新政:精简权利要求集试点计划免除申请费,加速审查通道再降门槛

Soumis par song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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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对其"精简权利要求集试点计划"(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作出重要政策更新—— 免除参与该计划的申请费用。该试点计划旨在通过限制审查的权利要求数量,评估其对专利审查周期和审查质量的影响,为申请人提供加快审查的替代路径。这一最新变动进一步降低了参与门槛,值得有美国专利布局需求的申请人密切关注。

一、最新政策变更:申请费用全额豁免

  • 费用豁免的具体内容:为减少申请人参与该试点计划的财务障碍,USPTO主动(sua sponte)豁免了根据37 CFR 1.17(h)提交该计划"特别申请(petition to make special)"的申请费。
  • 生效时间:该费用豁免适用于2026年6月10日或之后使用指定表格(PTO/SB/472)提交的所有相关申请。

这意味着,申请人现在可以在零额外费用的前提下,获得加快审查的机会。这在USPTO各类加速审查项目中极为少见。

二、计划的核心福利:提前轮候,加速首次审查

被该试点计划接纳的专利申请将被授予"特别状态(special status)",在审查队列中被提前处理,直至发布第一次官方审查意见通知书(first Office action)。相较于USPTO现有的其他加速审查机制(如Track One优先审查、PPH专利审查高速路等),该计划的核心优势在于:

  • 无需支付高额费用(Track One目前收费为1,000至4,000美元不等)
  • 无需依赖其他国家专利局的审查结果(区别于PPH)
  • 程序要求相对明确且可控

三、申请时间与容量限制

  • 起止时间:计划于2025年10月27日开始接受申请,将持续至2026年10月27日,或直到各实用专利审查技术中心(Technology Center) 各自积压了约200件已被接纳的申请,以先到者为准。
  • 当前数据(截至2026年5月12日):
指标数据
已收到申请158件
已获批准76件
批准最多的技术中心TC 3700(16件)
批准最少的技术中心TC 2400及TC 2600(各4件)

从数据来看,该计划目前仍有相当充裕的名额空间,尤其是在TC 2400和TC 2600等技术领域,竞争压力较小。

四、申请资格与权利要求限制

要加入该计划,专利申请必须满足以下严格条件:

  • 申请类型要求:必须是2025年10月27日之前通过电子方式(Patent Center)提交的、原始的(非再颁发reissue)实用新型非临时申请(utility 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
  • 不适用对象:
    • 以下类型的申请不符合加入资格:
      • 连续案(continuing application):主张了其他美国非临时申请或指定美国的国际申请的优先权/利益的申请
      • 国际阶段转美国国家阶段的申请(National stage applications)。
  • 格式要求:提交时说明书、权利要求和摘要必须符合USPTO的DOCX格式要求。
  • 权利要求限制(核心要求)
限制项目具体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1个
总权利要求数不超过10个
多重从属权利要求不允许

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加入该计划的申请时,同时提交一份初步修正案(preliminary amendment)以使其权利要求符合上述限制。

  • 审查状态要求:
    • 申请在提交加入请求时,不能已经配发给具体的审查员(通常会被驳回)
    • 不能已经发出第一次官方审查意见(包括书面的限制选择要求)
  • 公开要求:若此前提交过"不公开请求(nonpublication request)",必须在提交该计划申请之日或之前予以撤回。
  • 发明人限制:任何单一发明人或联合发明人,在其他已提交该计划申请的非临时申请中,被命名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五、如何提交申请

  • 步骤一:填写并签署专用表格:使用指定的PTO/SB/472表格,表格中包含在案件未决期间持续遵守该计划权利要求限制的协议。
  • 步骤二:电子上传:通过Patent Center进行电子上传,并在上传时将文件描述选择为"Petition for 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位于Petitions类别下),以确保获得及时处理。

六、策略考量:哪些申请人适合参与?

综合该计划的条件与福利,以下情形的申请人可能适合考虑参与:

1. 权利要求本身较为精炼的发明:若发明的核心技术方案可以通过1项独立权利要求和少量从属权利要求充分覆盖,参与该计划几乎无需额外牺牲保护范围。

2. 急需尽早获得首次审查意见的申请:例如需要尽快确定可专利性以支持融资、许可谈判或诉讼策略的情形。

3. 在TC 2400、TC 2600等积压较少领域的申请:名额竞争较小,获批概率更高。

但同时需注意:

  • 参与该计划意味着在整个案件未决期间均须遵守权利要求数量限制
  • 连续案和国家阶段申请被排除在外,限制了部分专利族的策略灵活性

页之码点评

USPTO此次免除申请费的举措,使该试点计划成为目前成本最低的美国专利加速审查路径之一。对于权利要求布局精炼、时间敏感的申请,这是一个值得认真评估的选项。但"1项独立权利要求、10项总权利要求"的硬性限制要求申请人在保护范围与审查速度之间做出取舍,建议结合具体技术方案和商业目标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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