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商标异议程序迎来重大革新

Soumis par song 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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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根廷国家工业产权局(Instituto Nacional de la Propiedad Industrial, INPI)正式发布 第297/2026号决议(Resolution 297/2026),批准了全新的《商标异议行政程序条例》。此项改革标志着阿根廷商标行政确权体系向精简化、自动化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

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 生效日期:新规将于 2026年8月12日 正式施行;
  • 适用范围:适用于针对 2026年3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商标申请所提出的所有异议案件;
  • 过渡期安排:在2026年3月1日之前提交的异议,仍将继续适用旧版法规,从而确保程序衔接的稳定性与当事人权利预期的连续性。
核心改革内容深度解读

尽管此次修订并未对现行异议程序框架作颠覆性重构,但其核心目标明确指向 简化流程、提升自动化水平、加快审理效率。改革主要围绕以下两大维度展开:

(一)取消独立的举证阶段

新规最具突破性的变化,是废除了传统上单独设立的举证环节,实现证据的"前置化"提交:

  • 证据前置提交义务:当事人仍可援引任何类型的证据,但凡能够以文件形式(documentary format)呈现的证据,均必须在维持异议或答辩阶段一并提交,不再另设独立的举证程序;
  • 链接与网站证据的核验机制:若当事人以链接或网址形式提交电子证据,将由国家商标局(National Directorate of Trademarks)在作出最终决定时直接予以核实;
  • 特殊证据的可采性裁量:对于因客观原因在前期无法以文件形式提交的证据,国家商标局将在最终裁决阶段对其可采性(admissibility)一并作出判断。

(二)与异议相关的撤销及无效宣告程序规则

针对与异议密切关联的"连续不使用撤销"及"行政无效宣告"程序,新规引入了合并审理机制,明确了程序衔接路径:

1. 程序合并审理原则

  • 与争议相关的连续不使用撤销申请(Non-use cancellation)或行政无效宣告(Administrative invalidation),必须在补充异议理由或答辩时一并提出;
  • 该等撤销或无效事项,将直接在异议程序内部合并审理并作出裁决,避免多程序并行导致的资源浪费与裁决冲突。

2. 后期提出申请的救济与程序中止

  • 若不使用撤销或无效宣告的理由系在后续阶段方才产生,当事人可单独另行立案,但必须在异议程序的最终辩论(final arguments)截止日期之前向异议案件合议庭进行报告;
  • 一旦发生此类情形,异议程序将中止裁决,直至相应的撤销或无效宣告程序作出最终决定后方可恢复。
三、改革要旨总结

综观此次改革,INPI通过固定证据提交时点与理顺关联撤销/无效程序的衔接机制两大核心举措,有效压缩了行政程序的拖延空间,使阿根廷的商标异议程序在效率性、简化性与自动化程度上实现了显著跃升。

【页之码点评】

阿根廷此次异议程序改革,以"证据前置"与"程序合并"为抓手,与全球商标确权程序的效率化趋势相契合。对于布局拉美市场的中国申请人而言,这意味着异议阶段的证据准备工作必须更为前瞻、周密。页之码建议客户在申请前即完成使用证据与在先权利证据的系统化梳理,以从容应对新规下更为紧凑的举证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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