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月
仅进行形式审查。对实用新型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求、统一性和可注册性进行审查。如果没有特殊要求,不进行新颖性审查。申请人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2个月内提出延迟授权请求,可最晚延迟授权15个月。
否
是
5个月
符合以下情况,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披露有关发明的信息,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 因申请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明显滥用导致的公开
- 发明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上公开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官方通知后2个月内缴纳授权公告费。
- 年费:年费自第3年起开始逐年缴纳(含第1-3年年费),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的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PRH对发明专利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在芬兰,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自动开始,无需提交特定请求。一般PRH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间为8个月,申请人需要在2-4个月的时间内答复审查意见。符合授权条件即可获得专利授权。
否
是。可在一件外观设计中包含多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