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 商标

捷克概况

捷克共和国是坐落于中欧的内陆国,西与德国,南与奥地利,东南与斯洛伐克,东北与波兰接壤。它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是布拉格,有着超过120万的人口。捷克是欧盟、北约、联合国及联合国下属机构和委员会的成员国。

捷克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关于发明和合理化建议的法案》
  • 《实用新型法》
  • 《商标法》
  •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法及发明,外观设计和合理化建议法案修正案,经修正》
  • 《保护半导体产品拓扑结构的法案》
  • 《关于工业产权的措施法》
  • 《工业产权执法法》

国际组织/协议展开全文

捷克概况

捷克共和国是坐落于中欧的内陆国,西与德国,南与奥地利,东南与斯洛伐克,东北与波兰接壤。它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是布拉格,有着超过120万的人口。捷克是欧盟、北约、联合国及联合国下属机构和委员会的成员国。

捷克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关于发明和合理化建议的法案》
  • 《实用新型法》
  • 《商标法》
  •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法及发明,外观设计和合理化建议法案修正案,经修正》
  • 《保护半导体产品拓扑结构的法案》
  • 《关于工业产权的措施法》
  • 《工业产权执法法》

国际组织/协议

  •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
  • 《保护奥林匹克会徽内罗毕条约》
  • 《专利法条约》
  • 《新加坡商标法条约》
  • 《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 《WIPO版权条约》
  •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 《商标法条约》
  •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
  •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 《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
  •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 《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
  •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专利合作条约》(PCT)
  • 《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 《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
收起

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捷克语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发明:专利主管机构

捷克知识产权办公室

英文:Industri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Czech Republic ,简称:IPO CZ

网址:IPO CZ | Industri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Czech Republic (gov.cz)

捷克发明专利检索:RESDB-Searches for patents and utility models (upv.cz)

提交语言:捷克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捷克语译文
  3.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捷克语译文
  4. 委托书
  5.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捷克语翻译文本
  6.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7. 申请权转让证明
  8.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捷克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5.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捷克语译文
  6.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捷克语译文
  7. 委托书
  8.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9. 申请权转让证明

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IPO CZ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的内容包含:主题是否明显不可专利的主题,单一性问题以及是否包含阻止专利发表的缺陷。申请人/任何人都可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最迟不晚于申请日/优先权36个月内提出。

如在官方举办或认可的国际展会上展出,或被利用与发明人及其原始权利人关系的第三方恶意披露,则享有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4-5年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官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一年计算,并在收到授权通知后3个月内缴纳,下一年年费在有效期到期前缴纳,如年费逾期可在6月的宽限期内缴纳,滞纳金为100%年费。

不接受优先权恢复。

实用新型:专利主管机构

捷克知识产权办公室

英文:Industri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Czech Republic ,简称:IPO CZ

网址:IPO CZ | Industri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Czech Republic (gov.cz)

捷克实用新型专利检索:RESDB-Searches for patents and utility models (upv.cz)

提交语言:捷克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捷克语翻译文本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5.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捷克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委托书
  5.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PCT申请进入CZ国家阶段,可同时要求发明和实用新型

1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IPO CZ仅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如在官方举办或认可的国际展会上展出,或被利用与发明人及其原始权利人关系的第三方恶意披露,则享有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授权费:无授权官费,
  • 年费:授权即有4年有效期。需在4年期限届满前缴纳第一次续展费,有效期从第5年延长至7年;在第7年期限届满前缴纳第二次续展费,有效期从第8年延长至第10年。可延期6个月支付,滞纳金为当年年费。

6-12个月。

外观设计:专利主管机构

捷克知识产权办公室

英文:Industri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Czech Republic ,简称:IPO CZ

网址:IPO CZ | Industrial Property Office of the Czech Republic (gov.cz)

捷克外观设计专利检索:RESDB-Industrial design search form (upv.cz)

提交语言:捷克语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文件捷克语翻译文本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自申请日起自动保护5年,可续展5次,保护期限最长25年。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IPO CZ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在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自动提交,无需另外提出申请,只进行新颖性检索。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年费,需在每个5年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内缴纳,如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缴纳,并需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6个月

是。同一类别下的外观设计可包含多项设计。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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