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是
否
- 授权费:申请人需在收到授权通知后缴纳授权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第1年年费包含在申请费中。第2年年费需在专利申请的周年日支付。年费逾期可以宽限期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滞纳金。
接受以“非故意”(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截至2020年1月11日前提交的实用新型可以转换为发明,提出条件是在公布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之前(自申请日起约16个月)。需同时缴纳检索费及提交检索报告。)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6-8个月
是
提交语言:法语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小实体声明
- 发明人声明
- 公司注册或公司章程的商业许可证
- 应INPI要求提供相同优先权的其它国家申请的引用文献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