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局
英文: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简称:CNIPA
检索: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chinesepatent/index
提交语言:中文 |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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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 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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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宽限期2个月,最晚可32个月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 受理:专利局受理处及代办处收到专利申请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主要目的是确定申请日、给出申请号。
- 初审:对申请人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6条关于初步审查的规定,专利局会发出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 公布: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如果要求了提前公开,则初审合格后即进入公开准备期,该准备期为三个月左右。
- 实审:实质审查请求可最晚自申请日起3年递交,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专利局下发的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可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的发明专利,审查员会对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员审查存在专利法规定的技术缺陷时,便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存在问题并要求申请人对此进行答复,答复期限如下:
- 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自发文日起4个月
- 第n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自发文日起2个月
- 如果申请人或代理人认为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答复有困难,则可以在答复期限届满日之前书面提出延长期限请求,并在上述届满日之前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 驳回: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或补正以后,专利局认为申请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将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复审的理由。为了支持复审理由或者消除申请文件中的缺陷,申请人在请求复审时,可以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复审请求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复审请求还应当缴纳复审费。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授权: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2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专利申请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被公开、但可以不丧失新颖性的三种情形,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形为申请人在国际展览会上、或学术会议、技术会议上首次公开,第(三)种情形涉及“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
3-4年
- 授权费:无
- 年费: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专利权人可以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按超过的时间缴纳滞纳金。补缴期满年费和滞纳金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届满终止。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超出该12个月期限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专利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根据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优先权。
是
否
实用新型申请流程 Utility Model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局
英文: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简称:CNIPA
检索: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chinesepatent/index
提交语言:中文 |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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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 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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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宽限期2个月,最晚可32个月
CNIPA就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专利申请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被公开、但可以不丧失新颖性的三种情形,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形为申请人在国际展览会上、或学术会议、技术会议上首次公开,第(三)种情形涉及“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
- 授权费:无
- 年费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专利权人可以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按超过的时间缴纳滞纳金。补缴期满年费和滞纳金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届满终止。
6-9个月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人自实用新型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超出该12个月期限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根据细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优先权。
否
是
外观设计申请流程 Design
国家知识产权局
英文:China 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Administration,简称:CNIPA
检索:https://cpquery.cponline.cnipa.gov.cn/chinesepatent/index
提交语言:中文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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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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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CNIPA就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专利申请在申请日前六个月内被公开、但可以不丧失新颖性的三种情形,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形为申请人在国际展览会上、或学术会议、技术会议上首次公开,第(三)种情形涉及“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
- 授权费:无
- 年费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专利权人可以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按超过的时间缴纳滞纳金。补缴期满年费和滞纳金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届满终止。
3-4个月
否
否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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