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语言:荷兰语/法语/英语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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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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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外观设计: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可以保护25年。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提交语言:荷兰语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荷兰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荷兰语译文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RVO对发明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同时,或申请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新颖性检索请求,自检索请求之日起9个月内将收到检索报告,其中包含针对新颖性的书面意见 (written opinion),此时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检索结果并不影响专利获得授权。
提交语言:荷兰语/法语/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