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 商标

卢森堡概况

卢森堡位于欧洲西北部,东邻德国,南毗法国,西部和北部与比利时接壤,处于欧洲心脏地 带,是高度发达经济体,国小民富,人均GDP连续多年排名世界第一。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 在2020年6月发布了《2020全球 竞争力报告》显示,卢森堡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64个国家和地区中,综合排名第12位。

卢森堡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关于工业产权的公约》
  • 《著作权、数据库权和发明专利权法》
  • 《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

国际组织/协议

卢森堡概况

卢森堡位于欧洲西北部,东邻德国,南毗法国,西部和北部与比利时接壤,处于欧洲心脏地 带,是高度发达经济体,国小民富,人均GDP连续多年排名世界第一。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 在2020年6月发布了《2020全球 竞争力报告》显示,卢森堡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64个国家和地区中,综合排名第12位。

卢森堡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关于工业产权的公约》
  • 《著作权、数据库权和发明专利权法》
  • 《关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

国际组织/协议

  •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收起

专利申请提交语言
英语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Flow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Invention

发明:专利主管机构

卢森堡知识产权局

英文:Luxembourg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OPI

网址:Ministry of the Economy // The Luxembourg Government (gouvernement.lu)

卢森堡发明专利检索:BPP eRegister (public.ws_lu)

提交语言:英语/德语/法语/卢森堡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及存活证明及其英/德/法/卢语译文
  3. 委托书
  4. 优先权证明文件(不可DAS)
  5.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7.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卢森堡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5. 微生物保藏及存活证明及其英/德/法/卢语译文
  6.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7. 委托书
  8.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如申请人未在国际阶段提出初审请求(Demand),则该PCT申请必须自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进入卢森堡国家阶段
  • 如申请文件为英语撰写,则需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提交权利要求的法语或德语译文
  • 如申请文件为卢森堡语撰写,则需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提交所有申请文件的法语或英语译文

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发明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卢森堡是全球仅有的仍保留第I章20个月必须进入国家阶段的国家之一(另一个为坦桑尼亚),如需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必须提出国际初审请求。

OPI对发明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 卢森堡发明可以英文递交,但需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提交权利要求的法语或德语译文。如申请文件以卢森堡语撰写,则所有申请文件均需自申请日起1个月之内提交法语或英语译文。申请费需最晚自申请日起1个月之内缴纳。
  • 主张优先权:申请人需在请求书中作出优先权声明,或最晚自申请日起4个月内通过单独文件提交声明,该期限可延长2个月。
  • 优先权文件:卢森堡不接受DAS接入,如要求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及优先权首页英译文。如申请人与发明人不一致,需有权属声明证明权利是否取得。
  • 就OPI发出的形式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需自发文日起4个月内答复补正
  • 专利申请将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布,申请人也可提出提前公布请求
  • 检索:OPI就专利性进行审查,但申请人需自申请日起18个月内提出检索请求,或在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提交由任意官方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对新创性的判断并不影响申请中的卢森堡专利获得授权。
  • 申请人如需在卢森堡获得20年的保护期,需自优先权日/申请日起18个月内提交以下文件:
    • 向OPI提出检索请求:请求OPI出具现有技术的检索报告
    • 向OPI提出检索报告验证请求:如卢森堡专利申请主张外国优先权,或存在与卢森堡专利申请相同权利要求的外国专利申请(无需优先权),且该外国申请在12个月内进行了官方检索并已获得检索报告,则可要求OPI对该检索报告进行验证
  • 主动修改:申请人可就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提出主动修改,修改时机为:
    • 在提交检索请求或检索报告验证请求之前,可提出1次主动修改
    • 在收到检索报告或提交检索报告验证请求后的4个月内,可提出1次主动修改
    • 在提交分案时,可提出1次主动修改
  • 第三方公众意见:自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专利授权之日止,任何第三方可就专利申请的可专利性提出书面意见,OPI将转达第三方公众意见至申请人,申请人需自转达之日起4个月内答复意见。
  • 上诉:可自收到OPI的审查决定起3个月内向地方法院提出上诉。
  • 无效程序:专利争议由卢森堡法院裁定专利有效性,专利无效的理由有:
    • 专利客体不符合可专利性要求,如:缺乏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
    • 专利未充分公开
    • 主动修改后的保护范围超过了初次提交时的保护范围
    • 专利授权后扩大了保护范围
    • 专利权人无权取得专利权,如并非发明人或合法继承专利权
  • 在卢森堡,专利侵权诉讼由地方法院专属管辖,专利法不涉及刑事处罚,侵权行为仅涉及民事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日之前6个月内。如果发明的披露发生在专利申请提交之前不早于6个月,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源于以下情况,则该披露不应被考虑:

  • a) 对申请人或其前任权利人的明显滥用;或
  • b) 因为申请人或其前任权利人在1928年11月22日在巴黎签署的国际展览公约的意义下,在官方或官方认可的展览中展示了该发明,最后修订于1972年11月30日
  • c) 在第1段b)项所述的情况下,只有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声明该发明实际上已被展示,并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和条件下提供支持其声明的证书时,前述情况才适用

6-9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年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的缴费期限为对应申请日所在月的最后一天。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但需每个月缴纳20欧元的滞纳金。
    • 如专利权因未缴纳年费失效,可自失效之日起12个月内权利恢复请求,如恢复权利请求被认为有充分理由,OPI将邀请专利权人在1个月缴纳应付费用和恢复权利请求费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和“非故意”(unintentional)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实用新型:专利主管机构

卢森堡知识产权局

英文:Luxembourg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简称:OPI

网址:Ministry of the Economy // The Luxembourg Government (gouvernement.lu)

卢森堡实用新型专利检索:BPP eRegister (public.ws_lu)

提交语言:英语/德语/法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优先权证明文件(不可DAS)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5.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卢森堡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5. 委托书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如申请人未在国际阶段提出初审请求(Demand),则该PCT申请必须自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进入卢森堡国家阶段
  • 如申请文件为英语撰写,则需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提交权利要求的法语或德语译文
  • 如申请文件为卢森堡语撰写,则需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提交所有申请文件的法语或英语译文

6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如申请人未在国际阶段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则该PCT申请必须自最早优先权日起20个月进入卢森堡国家阶段)(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卢森堡是全球仅有的仍保留第I章20个月必须进入国家阶段的国家之一(另一个为坦桑尼亚),如需30个月进入国家阶段,必须提出国际初审请求。

对于不提出检索请求的专利申请,在卢森堡将只获得6年保护期,即短期发明

申请日之前6个月内。如果发明的披露发生在专利申请提交之前不早于6个月,并且直接或间接地源于以下情况,则该披露不应被考虑:

  • a) 对申请人或其前任权利人的明显滥用;或
  • b) 因为申请人或其前任权利人在1928年11月22日在巴黎签署的国际展览公约的意义下,在官方或官方认可的展览中展示了该发明,最后修订于1972年11月30日
  • c) 在第1段b)项所述的情况下,只有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声明该发明实际上已被展示,并在规定的时间限制和条件下提供支持其声明的证书时,前述情况才适用

  • 授权费:无
  • 年费:年费自申请日起第3年开始逐年缴纳,年费的缴费期限为对应申请日所在月的最后一天。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但需每个月缴纳20欧元的滞纳金
    • 如专利权因未缴纳年费失效,可自失效之日起12个月内权利恢复请求,如恢复权利请求被认为有充分理由,OPI将邀请专利权人在1个月缴纳应付费用和恢复权利请求费
       

3-5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和“非故意”(unintentional)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外观设计:专利主管机构

比荷卢知识产权局

英文: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简称:BOIP

网址:Entrepreneurs | 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boip.int)

卢森堡外观设计检索:Designs register | Benelux Office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boip.int)

提交语言:荷兰语/法语/英语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委托书
  2. 优先权证明文件
  3.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4. 申请权转让证明

初始保护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可保护2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卢森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向比荷卢联盟知识产权局BOIP提交,BOIP仅就外观设计进行形式审查,不针对新颖性和独特性展开实质审查。

  • 设计或模型涉及产品的视觉和美学外观,如形状、构造、纹理,不基于任何功能方面的考虑。
  • 图片或照片可以二维表现,或以三维物体或表现的物体。可以是应用于整个产品的外观,也可仅应用于产品的一部分。可由二维元素组成,如产品的图案、线条或颜色,或三维组成,如产品的形状或纹理等。
  • 申请人可提出延迟公布请求,最长可延迟12个月。

如由设计人及其受让权利人披露外观设计,或泄露是由与以上二者相关的第三方恶意披露,则在披露后12个月内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有效期到期之前12个月内)缴纳一次续展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需同时缴纳20.00欧元的滞纳金

4个月

是。一件比荷卢外观设计申请可包含多个设计,但最多不超过50个设计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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