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是
是。发明申请人在审查申请过程中或自拒绝授予专利的决定终局之日起两个月内,可以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该实用新型申请自发明申请之日起即视为已提出。由发明转化的实用新型申请必须充分满足实用新型文件的要求。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如经作者或其继受权利人披露,则在首次披露后12个月内享受新颖性宽限期。
PPO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无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自动开始。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决定通知书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费、公告费以及首次年费(即第1-3年年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逐年缴纳,年费逾期可在宽限期为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当年年费的30%为滞纳金。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决定通知书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官费、公告费以及首次年费(即第1-3年年费)。
- 年费:申请人需分别在第6年和第8年缴纳下一阶段年费,年费逾期可在宽限期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当年年费的30%为滞纳金。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4-5年
如披露由第三方恶意造成,则在波兰享受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先前,波兰知识产权法规中对专利申请没有新颖性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