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
提交语言:泰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泰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泰语译文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公司注册或公司章程的商业许可证
*泰国专利申请文件需公证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泰国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泰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泰语译文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公司注册或公司章程的商业许可证
*泰国专利申请文件需公证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否
接受以“适当注意”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DIP对实用新型仅进行形式审查,文件符合形式审查标准即可获得授权。如需诉讼或对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稳定性进行评估,申请人可于授权公告后1年内提出实审请求。
DIP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仅审查是否满足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条件。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不适用。 在申请前向公众披露的外观设计不可申请。
否
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