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个月
- 接受“非故意“ (Unintentional)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否 
-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如设计人或从设计人处直接或间接获取相关信息的第三方对外观设计作出披露,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 25年 
- 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由发明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从发明人处获取有关信息的第三方披露发明信息,该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10年 
- 否 
- UKRPATENT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 是。申请人可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前,请求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