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可类型转换

页之码 提交于

专利申请流程

  • 形式审查:IPOS在收到专利申请和申请费S$170后将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后将确定申请日,不符合形式审查的需在收到IPOS的补正通知书后2个月克服缺陷。形式审查包括审查:优先权信息、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是否有缺失等内容。

    公布:专利申请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布,申请人可提出提前公布请求。

    检索与实质审查:申请人可选择3种提出检索请求和实质审查的方式,最晚自申请日起36个月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相应费用。IPOS将针对专利申请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进行审查。申请人如有其它国家的检索结果,可利用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和东盟专利审查合作(ASPEC)程序,更快更有效地在新加坡获得专利权。如无需要克服的缺陷,则专利申请将获得授权。如果申请人不能在第一次书面意见发出之日起18个月内解决问题,则专利申请将被驳回。

  • IPOS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新颖性声明、分类及物品/非实物产品名称、以及图片是否适合复制。

  •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 (unintentional/due care) 的优先权恢复,并需要缴纳优先权恢复费290.00新加坡元。

  • 提交语言:英语

    巴黎公约途径PCT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英译文
    3.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英译文
    4. 优先权证明文件
    5. 发明人声明
    6.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7. 申请权转让证明
    8.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9. 翻译者声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2.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3. 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4.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5.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英译文
    6.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英译文
    7. 发明人声明
    8.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9. 申请权转让证明
    10. 翻译者声明 
  • 20年

  •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4个月

    • 授权费:新加坡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无授权年费。
    • 年费:每5年缴纳一次年费续展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50.00新加坡元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