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提交语言:印尼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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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印尼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印尼语译文
- 委托书
- 小实体声明
- 发明人声明
-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印尼语翻译文本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如申请人为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的证明文件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印度尼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印尼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印尼语译文
- 委托书
- 小实体声明
- 发明人声明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如申请人为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的证明文件
否
- 授权费:无
- 年费:无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和人权部知识产权局
英文:Directorate Gener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onesia),简称:DGIP
印度尼西亚发明专利检索:Public Domain Patent Database Information System | PATENT (dgip.go.id)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否
2-4年
DGIP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6个月内提交实审请求。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