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申请日起3年内,或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外观设计转换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
提交语言:日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日本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日语译文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1-2年
是
20年, 医药类发明和农药类发明的专利有效期可申请延长至25年。
是
25年
提交语言:日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是。一件外观设计申请中可包含多项设计。
由设计人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在日本发生披露,该外观设计不丧失新颖性。
是。自申请日起3年内,或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经申请人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外观设计转换为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类型转换须支付转换费用。原专利申请转换后,将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