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语言:丹麦语/英语 |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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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 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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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优先权日之前12个月内。
是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20年
4周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内。
提交语言:丹麦语/英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丹麦语/英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丹麦语/英语译文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丹麦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丹麦语/英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丹麦语/英语译文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申请权转让证明
1-3年
10年
DKPTO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可用外语提交,但必须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内后补丹麦译文。申请人/任何人可在专利有效期提出审查请求,在缴纳相应费用后,DKPTO进行实质审查。不允许方法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