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PA改革"撤三"程序送达方式:国际注册商标权利人迎来重要利好

أضيفت بواسطة song بتاريخ
来源:
页之码IP

2026年6月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发布了一项关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撤三")程序中文件送达方式的重要通知。

此前,CNIPA通过挂号信方式向境外注册人发送撤三相关通知及决定。然而,由于国际邮路不稳定、地址变更未及时更新等种种原因,境外注册人往往未能及时收到相关通知,从而错过提交答复的截止期限。更为关键的是,注册人未能充分认识到收件日期对于确定答复期限的重要性,这给遵守CNIPA规定的时限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

上述问题的直接后果是:大量国际注册商标因权利人未能及时应对撤三申请,而被CNIPA依程序予以撤销。此次程序调整正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送达难题。

新规核心内容:改由WIPO电子系统转发

根据该通知,CNIPA将不再以普通邮件方式向商标注册人发送与不使用撤销相关的文件,而是改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其电子系统将上述文件的电子副本转发给注册人。

具体送达规则如下:

  • 已委托中国商标代理机构的情形:若国际注册商标已记录有中国商标代理机构的委托信息,相关文件将继续送达该代理机构;
  • 未委托中国商标代理机构的情形:若无此类代理记录,CNIPA将通过WIPO转发的方式向注册人进行电子送达。
答复期限的计算方式

电子送达完成后,提交不使用撤销答复的期限为通知封面页所载明通知日期起两个月零十五天。这一明确的期限起算规则,有效避免了此前因邮件签收日期不确定而导致的期限争议。

此次变革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 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国际注册商标注册人能够更加及时、确定地收到撤三相关通知,避免因送达瑕疵而丧失答辩机会;
  • 提升商标顾问服务效率:商标顾问能够更便捷地协助客户监控并应对撤销申请;
  • 体现CNIPA数字化战略方向:** 此举是CNIPA推进文件数字化、优化送达流程的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商标行政程序进一步向国际化、电子化方向迈进。
【页之码点评】

此次CNIPA送达方式改革意义重大。对于持有中国国际注册商标的境外企业而言,建议尽早在CNIPA记录中国商标代理机构信息,以确保文件送达的及时性与可靠性。同时,权利人应建立定期审查WIPO电子通信的内部机制,以免错失答辩期限,从而有效防范商标被不当撤销的风险。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Get exact prices For the country / region

E-mail: mail@yezhimaip.com

Calcul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