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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印度专利法修正案为专利权人在提交实施声明(Working Statement)方面带来了实质性的减负。
旧规则要求专利权人每年提交一次专利实施声明,而修改后的新规定则规定该专利实施声明的只需要每三年提交一次,并简化了申报内容。比如:
- 专利权人不再需要披露与该专利相关的营收或市场价值
- 如果专利已被实施,只需在表格中勾选相应选项即可
- 如果专利尚未实施,新规则提供多个预设理由供选择,申请人也可以自行陈述原因
此外,表格新增了一项:是否愿意将该专利许可给他人。
更关键的是,新规则明确指出:不能仅因为某项专利产品是通过进口的方式进入印度市场,就认定该专利“未被实施”。这些变动为一些在技术密集、竞争激烈的领域的专利权人,尤其是新创企业提供了便利,他们不再需要向印度知识产权局IPO提交可能涉及商业敏感的细节信息。
尽管修正案已将Form 27的申报频率放宽至3年一次,但印度依然保留对专利权人“实施专利”的强制要求。这一点在全球范围内极为特殊。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韩国等主要司法辖区均无类似规定。在印度,“实施”意味着你必须在本地实际生产或使用该专利。如果不能满足,可能会面临强制许可的风险。
这与全球供应链一体化的战略方向发生冲突。尤其对跨国公司来说,集中制造、全球分销是一种效率最大化的布局。印度的实施义务打破了这种协同,迫使企业在印度设厂或重构本地化流程。在实践中,只要一项专利未在印度“实际实施”,或者产品被认为定价过高,印度政府就有权强制专利权人开放许可。这种机制对制药和高科技企业构成了长期的不确定性。强制许可的威胁会让企业犹豫是否投入研发,甚至干脆不引入先进技术,转而选择回避印度市场。对于希望进入印度市场的企业而言,最佳策略是主动制定许可方案,并与本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以实际行动证明其致力于让发明在印度“可及”。同时,初创企业的投资者也应对这种制度保持高度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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