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范围内,商标保护的法律框架正在不断变化,以适应现代商业环境的需求。最近,土耳其在商标撤销程序上做出了重大的调整,根据土耳其《工业产权法》,土耳其专利和商标局(TPTO)将负责处理商标撤销程序。
土耳其于2017年1月10日颁布的《工业产权法》中引入了商标撤销的行政程序,将此前由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处理商标撤销事项改为了土耳其专利和商标局,但此条款的具体施被推迟到了2024年,由于缺乏实施细则,TPTO未对其实质进行审查。
2025年3月15日,土耳其正式实施《工业产权法》实施细则,详细列出了商标撤销行政程序。根据新程序,撤销请求必须使用规定的表格提交,需包括以下信息:请求撤销商标的注册号、相关商品或服务、请求者的身份及联系信息、如果请求是通过商标代理人提交,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及联系信息、撤销的法律依据以及任何支持信息或文件、撤销费用支付的信息。每个商标都必须单独提交撤销请求,对属于同一人或法人的多个商标的撤销请求将不被接受。
同时,商标撤销也启用了新的两个商标撤销费种,即:商标撤销费及托管费用,直至对撤销请求做出最终决定。新费用结构不适用于2025年3月15日之前提交的撤销请求。
如果撤销请求不符合形式要求,撤销请求人需自发文日起1个月内答复补正,否则请求将被驳回。商标持有人需在1个月内答复撤销请求,并提供商标用于注册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使用的进一步证据或未使用的合法理由。此答复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可延长1个月。针对TPTO做出的撤销决定,双方可在2个月内向复审高等委员会起诉。初审知识产权法院(Ankara IP Courts)可在2个月内撤销决定。
如商标撤销请求被驳回,此前所缴纳的托管费可应请求退还给商标持有人;如商标撤销请求被接受,托管费将退还给商标撤销请求人。如撤销请求部分被接受,托管账户中的费用将作为TPTO的收入保留。
新规中的撤销费用和托管费用结构表明,土耳其政府正在通过财政手段确保撤销程序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这也鼓励商标持有人及时应对撤销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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