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专利登记处
英文:Finnish Patent and Registration Office,简称:PRH
初始保护期为申请日起4年,可续展两次,分别续展4年、2年,最长可保护10年。
初始保护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保保护25年。如果该外观设计是复杂产品的一部分,且用来恢复产品的完整性,则其最长有效期为申请日起15年。
提交语言:芬兰语/瑞典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 优先权证明文件/DAS
- 委托书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芬兰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芬兰语译文
- 委托书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否
20年
符合以下情况,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披露有关发明的信息,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 因申请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明显滥用导致的公开
- 发明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上公开
提交语言:芬兰语/瑞典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否
是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