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初始保护6年,可延长2次,最长可保护10年。
如发生以下情况,可享受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在官方组织或官方认可的国际展览上造成的披露
- 因与发明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滥用行为有关的原因被公开导致的披露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12-14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否
3个月
INPI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只在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时才可要求进行实质审查。一项受专利保护的发明可以与实用新型同时或者先后受到保护。为此,申请人有最多1年的时间来做出改变。
2-3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