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20年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OPI对实用新型(短期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如不进行检索或提供其它国家检索报告,则只按短期专利进行保护。
否
提交语言:荷兰语/法语/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提交语言:英语/德语/法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卢森堡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委托书
- 申请权转让证明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授权费:无。
- 年费:每5年(有效期到期之前12个月内)缴纳一次续展费。年费可最晚延期在到期日后6个月内缴纳,需同时缴纳50.00欧元的滞纳金。
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