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S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新颖性声明、分类及物品/非实物产品名称、以及图片是否适合复制。
20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提交语言:英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有关新颖性的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发明人声明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翻译者声明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通知书后2个月内提出请求并缴纳相应费用。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5年开始逐年缴纳,滞纳金宽限期为6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 (unintentional/due care) 的优先权恢复,并需要缴纳优先权恢复费290.00新加坡元。
IPOS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新颖性声明、分类及物品/非实物产品名称、以及图片是否适合复制。
初始保护期5年,可续展2次,最长15年。
否
4个月
如披露由泄露机密造成,或由发明人在国际展会或学会上展出,则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