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 (unintentional/due care) 的优先权恢复,并需要缴纳优先权恢复费290.00新加坡元。 
- 否 
- 20年 
- 4个月 
-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 
- 否 
- 提交语言:英语 -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有关新颖性的简要说明
 - 附加文件(如有): - 发明人声明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翻译者声明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