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页之码IP
印尼知识产权总局DGIP近日宣布在其在线提交系统中引入一个临时功能,以便提交年度专利实施声明。该提交要求源自2024年10月28日修改后专利法的推出,尽管相关实施细则尚未公布。
年度实施声明的重要性
根据修改后的专利法第20A条,所有专利权人必须提交有关其专利在印尼实施情况的年度声明。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正在有效期内的专利。
在年度实施声明中,将详细说明所获专利在印尼的实施情况。可以接受的实施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制造专利产品(无论是否已商业化)
- 使用专利流程(无论是否已商业化)
- 进口
- 许可
- 对于尚未在印尼实施的专利,DGIP提供了一个选项,填写“所述注册专利尚未在印尼实施”。
- 声明必须使用DGIP提供的在线官方模板进行。
提交细则
每年的实施声明必须不迟于当年12月31日提交。除了需签署的表格外,不需要其他支持文件。彩色扫描件即可满足提交要求,原件无需提交。目前提交实施声明尚无官方费用,未来提交流程可能与年费缴纳对接,但由于实施细则未定,目前依然是独立流程。
在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实施之前,DGIP接受逾期的实施声明提交,允许专利权人追溯履行其义务。这一灵活政策预计将保持至实施细则正式颁布。
法律影响
不履行实施声明要求可能面临重大风险,包括强制许可或者部分甚至整体专利失效。为确保合规并降低法律风险,专利持有人应审查其在印尼的专利组合,评估每个专利的实施状态,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实施声明。
套餐价格(官费和服务费) / Package fee
![]() | We Make Patenting Easy!我们让专利申请更简单咨询和寻求报价: 13810826015 E-mail: mail@yezhimaip.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