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
是
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RV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1-2年
是
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否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RV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