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语言:荷兰语 | |
巴黎公约途径 |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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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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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优先权日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否
RVO对发明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同时,或申请之日起13个月内提出新颖性检索请求,自检索请求之日起9个月内将收到检索报告,其中包含针对新颖性的书面意见 (written opinion),此时申请人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检索结果并不影响专利获得授权。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4个月
1-2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