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KPATENT 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和现有技术检索,不保护方法或化学产品。检索仅针对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对创造性没有要求。申请人需在受理通知书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现有技术检索请求。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初始保护期自申请日起5年,这一期限可以通过每5年续期的方式延长至25年。
提交语言:土耳其语 必要文件:
-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专利申请费缴纳证明
是
2-3年
TURKPATENT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需在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现有技术检索请求,随后需在收到检索报告后3个月内提出实审请求,具有PCT国际检索报告的无需再经过现有技术检索,提出检索请求最晚不应晚于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5个月。检索报告将指出判断申请所涉及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时需要考虑的文件。如果此时专利申请已被公开,则检索报告将单独被公开;如果专利申请尚未公开,则检索报告将和专利申请一起公开。如果Turkpatent认为专利申请不符合土耳其法律,将通知申请人自其发出通知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出答辩意见或修改申请文件。但是,修改不能超出该申请的范围。此类通知-答辩或修改的流程可反复进行,但最多不超过3次。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如发明在其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12个月内有以下情况的披露,不会影响其新颖性:
- 由发明人披露;
- 由专利申请受理机构披露,
- 且该信息包含在:
- 发明人的其他申请中,并在有关机构不应当披露的情况下披露该申请;
- 未获得发明人允许,直接或间接从发明人处获知信息的第三方提交的申请中;
- 由直接或间接从发明人处获知信息的第三方披露该发明。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