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语言:英语/芬兰语 |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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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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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优先权日前12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2-2.5年
是
是
接受以“适当注意:(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3个月
否
符合以下情况,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6个月内披露有关发明的信息,发明不丧失新颖性:
- 因申请人或其前身所有人的明显滥用导致的公开
- 发明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上公开
初始保护5年。可续展4次,每次5年,最长保保护25年。如果该外观设计是复杂产品的一部分,且用来恢复产品的完整性,则其最长有效期为申请日起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