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
PPO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进行形式审查,仅审查新颖性和工业实用性,不审查创造性。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
- 授权费:申请人应于收到授权决定通知书后3个月内缴纳授权费、公告费以及首次年费(即第1-3年年费)。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逐年缴纳,年费逾期可在宽限期为6个月内缴纳,并同时缴纳当年年费的30%为滞纳金。
接受以 “适当注意” (due care) 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是
10年
1-6个月
是。发明申请人在审查申请过程中或自拒绝授予专利的决定终局之日起两个月内,可以提出将发明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该实用新型申请自发明申请之日起即视为已提出。由发明转化的实用新型申请必须充分满足实用新型文件的要求。
PPO对外观设计仅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查新颖性和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