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外观设计申请是否可申请组合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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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

  •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必要文件:

    1. 外观设计图片(六面视图)
    2. 简要说明

    附加文件(如有):

    1. 优先权证明文件
    2. 委托书
    3. 优先权证明文件
    4. 优先权证明文件首页译文
    5.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6. 申请权转让证明

    2010年11月22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

    英文:Taiw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R.O.C.,简称:TIPO

    网址:www.tipo.gov.tw

    台湾专利检索: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 (tipo.gov.tw)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如发明由申请人有意或无意披露,或披露经过或未经申请人同意,可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英译文
    3.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英译文
    4. 优先权证明文件
    5. 优先权证明文件首页译文
    6. 委托书
    7.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8. 申请权转让证明
    9.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2010年11月22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

  • 如以下情况发生,可享受12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外观设计在台湾当局举办或认可的展会披露
    • 披露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披露

      外观设计申请需在以上披露后6个月内提交至TIPO并提交相应的证据。

  • 提交语言:繁体中文

    巴黎公约途径

    必要文件:

    1. 说明书摘要
    2. 摘要附图
    3. 权利要求书
    4. 说明书
    5.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1. 序列表(PDF格式及TXT格式)
    2. 微生物保藏证明及其英译文
    3. 微生物存活证明及其英译文
    4. 委托书
    5. 优先权证明文件
    6. 优先权证明文件首页译文
    7.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8. 申请权转让证明
    9.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2010年11月22日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始实施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规定双方同意依各自规定,确认对方专利、商标及品种权第一次申请日的效力,并积极推动作出相应安排,保障两岸人民的优先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