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
-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1个月。
 
- 10年 
- DGIP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 是。同一类别下可包含一项或一系列外观设计。 
- 否 
- 申请日/优先权日前6个月为新颖性宽限期。 
- 6个月 
- DGIP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6个月内提交实审请求。 
- 提交语言:印尼语 - 巴黎公约途径 - PCT途径 -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小实体声明
- 发明人声明
- 优先权证明文件及其印尼语翻译文本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 如申请人为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的证明文件
 -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印度尼西亚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委托书
- 小实体声明
- 发明人声明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如申请人为教育机构或政府研发机构的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