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PO仅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虽然ATPO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检索,但检索结果并不影响授权结果。申请人在收到检索报告后可对专利申请进行修改。
是。专利授权/驳回前,应申请人的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换为实用新型。只可转换一次。
1个月
是。专利授权/驳回前,应申请人的请求可将专利类型由实用新型转换为发明。只可转换一次。
2年
20年。专利药品和植物保护新品种可额外获得5 年的续展期,儿童用药可再额外获得半年的专利保护期。
提交语言:德语
巴黎公约途径 PCT途径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必要文件:
- 说明书摘要
- 摘要附图
- 权利要求书
- 说明书
- 说明书附图
附加文件(如有)
- 委托书
- 优先权证明文件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 中国专利申请保密审查决定
附加文件(如有)
- 国际申请公开文本
- 国际检索报告/初审报告
- 进入德国国家阶段19/28/34/41条修改
- 委托书
- 权属声明/雇佣证明/优先权转让证明
- 申请权转让证明
否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
- PCT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
- 欧洲生效途径:欧洲专利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欧盟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如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前12个月内,由于设计人或其前权利人披露,可享受新颖性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