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外观设计申请是否可申请组合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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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一类别的外观设计,或属于同一套或同一物品组合,可在一件外观设计中包含若干外观设计(包含或附着该外观设计的产品为装饰品时,不适用此条件)。

专利申请流程

    • 授权费:自收到授权通知后1个月起与授权公告费一同缴纳,逾期将双倍缴纳。
    • 年费:续展费缴纳期限为申请日在该年的对应日,可以在当前有效期的最后一年内缴纳。 自逾期日起的6个月内仍可缴纳,需支付滞纳金。
    • 授权费:需自收到授权通知书起1个月内与授权公告费一同缴纳。
    • 年费:自申请日起第1年开始逐年缴纳,最迟应在申请日当月的最后一天前缴纳,不能超过一个专利年,年费逾期可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缴纳,并同时缴纳200%的滞纳金。
  • 如有以下情况,可享有6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

    • 申请人或者原权利人明显滥用的
    • 由申请人或原权利人在官方或官方承认的展览会上展出发明的
  • BPO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 接受以“适当注意”和“非故意”(unintentional/due care)为理由的优先权恢复。

  • 2-5年

    • 巴黎公约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海牙协定途径:海牙协定注册6个月届满后,自动在保加利亚生效。
    • 欧盟外观途径: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
  • BPO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BPO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完成形式审查,随后BPO将对优先权文件及其相关费用进行验证,初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将对专利申请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及其单一性审查,缴纳了检索费和公开费的专利申请自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公开 ,自公开日起3个月为异议期。检索报告、可专利性的书面意见及第三方意见,将在3个月的异议期期限届满后不迟于6个月转达申请人,申请人可对专利申请进行答复和修改,满足授权条件即可授权。

  • 是。对于同一主题的发明,申请人可在收到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2个月内,但不迟于申请日起10年的时间内提出专利类型转换请求,将专利类型由发明转为实用新型。